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软件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软件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大连银行第三中心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壹拾伍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即2020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9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金额为准。除非额外需求,今后公司将不再出具针对该额度内不超过该额度金额的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