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聆达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12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琦 | 任丽伟 | ||
电话 | 0411-84732571 | 0411-84732571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903间 |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903间 | ||
电子信箱 | liuqi@lingdagroup.com.cn | renliwei@lingdagroup.com.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82,705,259.81 | 566,978,369.70 | 20.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396,109.13 | -1,006,421.25 | -4,112.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8,364,495.62 | -28,149,353.24 | -71.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5,578,843.88 | -122,456,927.05 | 235.2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97 | -0.0038 | -4,102.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97 | -0.0038 | -4,102.6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5% | -0.14% | -6.4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46,472,866.94 | 2,300,543,255.41 | -2.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35,054,212.51 | 665,028,412.16 | -4.51%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48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02% | 58,453,260 | ||||||||
黄炜 | 境内自然人 | 2.17% | 5,749,5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中国风1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89% | 5,031,100 | ||||||||
福建证道投资有限公司-证道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83% | 4,861,756 | ||||||||
李大中 | 境内自然人 | 1.75% | 4,643,000 | ||||||||
刘振东 | 境内自然人 | 1.23% | 3,274,481 | 1,682,804 | |||||||
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星宿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7% | 3,109,26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5% | 3,044,000 | ||||||||
汪清春 | 境内自然人 | 1.09% | 2,892,235 | ||||||||
深圳市前海四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启创三号基金 | 其他 | 1.03% | 2,743,661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黄炜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400股外,还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748,100股,实际合计持有5,749,500股。2、福建证道投资有限公司-证道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861,756股。3、李大中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0股外,还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642,900股,实际合计持有4,643,000股。4、刘振东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243,739股外,还通过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30,742股,实际合计持有3,274,481股。5、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星宿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109,264股。6、深圳市前海四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启创三号基 |
金通过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43,661股。
7、姜雪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690,174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及《关于附条件解除〈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业绩对赌安排的议案》,根据上述《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完成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已收到交易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4,500万元和交易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5,625万元,合计10,125万元。本次交易的剩余股权转让款1,350万元,由交易乙方在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1日、3月5日、3月30日及4月20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交易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030万元,公司已通过催告、律师函等方式对剩余未付320万元积极催收。若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收到相关款项,公司将按照原协议的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2、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收到董事兼总裁韩家厚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邱志华先生及监事会主席赵开新先生《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太阳能光伏行业广阔前景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韩家厚先生、邱志华先生及赵开新先生计划自公司相关公告对外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分别增持金额不低于220万元、185万元和95万元或分别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2万股、10万股和5万股,每人分别以实现二者之一即为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截至2022年4月25日,上述增持主体均已完成本次个人增持计划。其中,韩家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1,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邱志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赵开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4月25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2年5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杭州光恒昱)的通知,杭州光恒昱合伙人王正育先生及王妙琪女士于2022年5月15日与杭州伯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伯翰) 签署了《合伙份额收购意向书》,杭州伯翰及/或其指定主体/人士(以下合称“收购方”) 拟受让王正育先生、王妙琪女士持
有的杭州光恒昱100%合伙份额,以实现收购方通过杭州光恒昱持有聆达股份22.02%的股份进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王正育先生及王妙琪女士与杭州伯翰于2022年7月14日签署了《合伙份额收购意向书之终止协议》。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依约终止本次交易,同时终止《合伙份额收购意向书》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6日、7月18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4、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合伙人王正育先生及王妙琪女士于2022年7月17日与金寨光电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寨光电新能源)签署了《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意向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金寨光电新能源及/或其指定主体拟受让王正育先生及王妙琪女士持有的杭州光恒昱100%合伙财产份额及其对应的全部合伙人权益。2022年8月8日,王正育先生及王妙琪女士与金寨光电新能源关联方(即指定主体)海波里斯绿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简称:海波里斯)、金寨华成未来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寨华成)就其持有的杭州光恒昱100%合伙财产份额转让事宜签署了《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海波里斯为杭州光恒昱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杭州光恒昱1%合伙财产份额,金寨华成为杭州光恒昱的有限合伙人,持有杭州光恒昱99%合伙财产份额。海波里斯、金寨华成的实际控制人黄双先生,通过间接控制杭州光恒昱,成为聆达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杭州光恒昱于2022年8月17日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8日、8月8日、8月10日、8月17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