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7名(其中:无委托出席的董事,董事项君及独立董事王蔚松、崔皓丹、孙晓屏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明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