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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上海通钻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通钻”)在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发生经销业务,交易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此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吴明厅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股东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将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向关联方上海通钻工具有限公司销售949.36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07%,同比2018年度的1.62%有所增加,并没有超出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上海通钻拟在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发生经销业务的决议限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0年度预计金额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额2019年度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方销售上海通钻1,500万元124.22万元949.36万元2.07%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海通钻法定代表人为应广远,注册资本50万元,主营业务为销售电动工具,机电产品及配件等,住所地为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新经济园民益路201号A区。上海通钻2019年期末(以下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778.89万元,净资产为69.6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308.12万元,净利润为-41.52元。上海通钻2020年3月31日(以下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835.81万元,净资产为46.48万元,主

营业务收入为45.60万元,净利润为-23.17元。

上海通钻股东应广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媛琳为堂兄妹关系。为加强与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管理和信息披露,充分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认定上海通钻为关联方。上海通钻的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历年与公司的交易均如约履行,未出现明显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

三、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在产品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及结算安排等方面均与公司对其他经销商的销售政策基本相同,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海通钻原是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产品总经销商,目前仍是公司在上海地区的最大经销商。公司与上海通钻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的,对上海通钻的产品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及结算安排等均与公司向其他经销商的销售政策基本相同,可以认定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上海通钻合作多年,均未出现货款支付或产品质量纠纷。近几年,公司向上海通钻的销售金额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11年占比5.63%,2012年占比3.07%,2013年占比2.74%,2014年占比3.47%,2015年占比2.25%,2016年占比1.2%,2017年占比1.61%,2018年占比1.62%,2019年占比2.07%,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各年度均没有超出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上海通钻的交易额度范围,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销售业务对其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2020年与上海通钻工具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和上海通钻工具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计划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在产品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及结算安排等方面均与公司对其他经销商的销售政策基本相同,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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