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5日发出,并于2023年9月8日上午10:30在公司管理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煜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三名,实际参会监事三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提前五日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神洁环保业绩承诺内容的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调整的内容符合实际情况,且承诺方已对履行业绩承诺的义务提供了担保措施,并对变更后的业绩承诺附加了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承诺,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业绩承诺方案的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本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