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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9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柯维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袁彩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91,830,590.47                    902,390,329.22                       -2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23,644,849.49                    600,323,897.74                         3.88%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40,180,743.93                    -12.21%          407,504,153.81                 -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12,187.89                 236.51%           22,444,328.70               4220.5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599,502.98                 231.84%           23,218,135.69               1224.1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93,645,909.34                294.1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34                  236.51%                    0.0582            4,376.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34                  236.51%                    0.0582            4,376.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6%                  232.73%                    3.67%              3977.7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6,243,848.61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642,394.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7,928.5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6,810.40
合计                                                                           -773,806.9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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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松节油是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其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及盈利水平带来较大影响,2016年期初
至报告期末,松节油呈稳定上涨趋势,未来若出现主要原材料松节油价格上涨而公司产品价格无法同比上
涨的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的利润水平受到挤压,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为应对松节油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一方面,公司将加强对松节油的产量、价格走势等因
素的综合分析评估,规避松节油采购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将根据生产计划和松节油市场走势灵活地安
排松节油储备量,以降低日后松节油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金额为 12,981.42 万元,相较上年末下降 22.83%,但随着公司新建项目的投产
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有可能会增加,公司的产品均为松节油深加工产品,如未来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
松节油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有关松节油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存货跌价风
险的应对策略见本节“二、重大风险提示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的应对措施。
    3、汇率风险
    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自营出口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49.72%。虽然中
国经济持续发展、汇率市场化进程也不断加快,但全球金融市场变化莫测,如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
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公司仍可能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产品销售量及利润率也可能受到一定的
负面影响。
    公司将继续完善长、短单的制定、定价和结算策略,对公司产品在东南亚等国的销售采用人民币结算
的方式来降低汇率变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业绩风险。此外,公司还将积极稳健探索、实行多种金融手段及
积极利用相关区域政策,以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
    4、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虽然在松节油深加工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但随着公司产能的进一步释放,而国内外其他厂家的产
能也依然存在,市场能否消化新增长的产能还有待于验证,因此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影响公司销售规模和合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同价格,公司也将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创新营销模式,通过生产
技术创新来提高生产效率、产品得率和质量,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并充分发挥松节油
深加工的规模和成本的优势,继续完善内部管理,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等措施来提升企
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752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柯维龙              境内自然人         24.60%         94,949,232        71,211,924       质押              44,000,000
柯维新              境内自然人          8.87%         34,225,984        25,669,488       质押              25,669,488
陈尚和              境内自然人          2.60%         10,016,760         7,512,570       质押               7,512,570
傅耿声              境内自然人          2.49%          9,621,184                   0
吴天然              境内自然人          2.14%          8,263,256                   0
李连生              境内自然人          2.02%          7,803,335                   0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信量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7%          5,300,058                   0
化先锋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邓建明              境内自然人          0.83%          3,185,884                   0
詹四平              境内自然人          0.68%          2,634,100                   0
刘文俊              境内自然人          0.65%          2,519,3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柯维龙                                                                  23,737,308 人民币普通股            23,737,308
傅耿声                                                                   9,621,184 人民币普通股             9,621,184
柯维新                                                                   8,556,496 人民币普通股             8,556,496
吴天然                                                                   8,263,256 人民币普通股             8,263,256
李连生                                                                   7,803,335 人民币普通股             7,803,335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
                                                                      5,300,058 人民币普通股         5,300,058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邓建明                                                                3,185,884 人民币普通股         3,185,884
詹四平                                                                2,634,100 人民币普通股         2,634,100
刘文俊                                                                2,519,300 人民币普通股         2,519,300
陈尚和                                                                2,504,190 人民币普通股         2,504,19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柯维龙与柯维新系同胞兄弟,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明                             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东詹四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 30,900 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 2,634,100 股,合计持股数量为
(如有)
                                  2,634,1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柯维龙           71,211,924                                      71,211,924   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柯维新           25,669,488                                      25,669,488   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陈尚和            7,512,570                                       7,512,570   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王德贵            1,718,274                                       1,718,274   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邓新贵            1,118,637                                       1,118,637   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邓建明            3,185,884        3,185,884                             0 高管离任锁定 2016 年 8 月 3 日
合计                110,416,777        3,185,884                    107,230,893       --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 45.90%,主要系为了降低原材料的库存,减少采购资金支出及货款
回笼增加所致。
    2、 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 147.22%,主要系预付原材料采购款项较期初相比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98.2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处置)原全资子公司所欠母公司
所有的债务款项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51.7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到上年度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所
致。
    5、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 51.88%,主要系自有资金项目继续投入增加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32.18%,主要系公司实验室装修应摊销的费用期末较期初相比
减少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45.29%,主要系上年末处置子公司亏损,未弥补亏损确认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减少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100.00%,主要系归还银行所有短期借款所致。
    9、预收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 119.77%,主要系本报告期期末较期初相比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95.25%,主要系本报告期期未增值税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11、应付利息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100.00%,主要系归还银行所有借款,期末无需计提利息。
    12、长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100.00%,主要系归还了长期借款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 81.85%,主要系报告期内美元升值汇率变动所致。
    14、专项储备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 135.09%,主要系母公司收入增长,专项储备计提数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与原因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 143.74%,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增加,相应增加应缴纳的附加税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 110.70%,主要系银行借款大幅下降,利息支出相应减少,以及汇率变动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美元升值的影响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 92.82%,主要系上年同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26.62%,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对比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 22452.46%,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509.67%,主要系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1、本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294.1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为 29,364.59 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1,914.36 万元,主要原因:①报告期内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 5,683.94 万元;②报告期内收到(处置)原全资子公司所欠
的短期借款、利息款项,相应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了 17,524.73 万元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365.21%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23,885.70 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18,751.28 万元,主要原因是:①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
入为 204.49 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 55,582.77 万元,系银行借款减少;②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
流出为 24,090.20 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36,831.48 万元,系本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减少以及本期
支付银行利息减少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368.5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增加所致。
    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55.71%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为
7,179.50 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568.77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团队认真落实 2016 年度经营计划,大力推行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以市场需求
为导向,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深化和巩固在松节油加工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750.42 万元,同比下降 7.87%;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44.43 万元,同比上升
4,220.55%。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受行业不景气及市场竞争
等因素影响;净利润增加主要系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以及公司上年同期亏损的原全资子公
司已于上年末处置完毕,本期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为 4,798.69 万元,占比 18.73%;上年同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
额 8,187.51 万元,占比 28.64%,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同比减少 3,388.82 万元 ,采购占比减少 9.91%。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均为原材料供应商,其中 3 家供应商进入两期前五大;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维持
合理的采购比例,占采购总额均不超过 10%,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30%,或严重
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为 6,859.50 万元,占销售总额的 16.83%,上年同期前五大客户
销售额 6,960.95 万元,占比 15.74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同比减少 1.46%,占比增加 1.09%,报告期内公
司前五大客户发生变化,其中 3 家客户进入两期前五大。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3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2016 年    2016 年
资产重组时所              不进行重大资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已履行完
               公司                                                                  03 月 24   09 月 23
作承诺                    产重组承诺     产重组事项。                                                      毕
                                                                                     日         日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2010 年     2013 年
               柯维龙、                                                                                    已履行完
                          股份限售承诺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10 月 26   10 月 25
               柯维新                                                                                      毕
                                         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日         日
                                                                                                           截至本报
                                                                                                           告期末,
                                                                                                           公司董
                                                                                                           事、监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                          事、高级
                                         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首次公开发                          管理人员
               柯维龙、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柯维龙、
               柯维新、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                          柯维新、
首次公开发行
               陈尚和、                  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陈尚和、
或再融资时所
               傅耿声、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2010 年               王德贵、
作承诺
               邓建明、 股份限售承诺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    10 月 26              邓新贵及
               苏福星、                  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                    离职高管
               王德贵、                  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傅耿声、
               邓新贵、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苏福星、
               郑恩萍                    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郑恩萍、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邓建明遵
                                         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守上述承
                                                                                                           诺,未发
                                                                                                           现违反上
                                                                                                           述承诺情
                                                                                                           况。
其他对公司中 柯维龙、 关于同业竞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同业    2010 年               截至本报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小股东所作承 柯维新   争、关联交     竞争的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柯      10 月 26              告期末,
诺                    易、资金占用   维龙及其关联股东柯维新已向本公司出具了        日                    控股股
                      方面的承诺     《关于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两者均承诺:                            东、实际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没                            控制人柯
                                     有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业                              维龙及其
                                     务;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                           关联股东
                                     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现有相                            柯维新遵
                                     同或相似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                            守上述承
                                     购、兼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                            诺,未发
                                     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3、若发行人今后从事                           现违反上
                                     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                            述承诺情
                                     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                            况。
                                     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新的
                                     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
                                     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今后从事的
                                     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如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法人出现与发行人有
                                     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发行人有权以优
                                     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
                                     到发行人经营;5、本人承诺不以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
                                     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的权益。\"
                                     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或
                                     股票股利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
                                     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2、现
                                     金分配的条件:(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2
                                     元;(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
                                     大投资、收购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收购或重大
                                                                                   2014 年    2017 年
                                     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公司     分红承诺                                                     12 月 12   12 月 31   履行中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日         日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3,000
                                     万元。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
                                     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20%;(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
                                       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20%。4、现金分配的比例、期间间隔在符
                                       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20%。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满足
                                       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
                                       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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