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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10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松股份
股票代码:3001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迎泽区新和路9号2幢A
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新和路9号2幢A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二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 10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 11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5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6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17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3

附表 ...... 2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青松股份、上市公司、公司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佳汇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欣亚辉山西欣亚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杨建新先生于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2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16,512,115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0%,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如本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太原市迎泽区新和路9号2幢A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劳旺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7日
营业期限2015年08月27日至2035年08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3566666717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组织会务;展览展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服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山西欣亚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新和路9号2幢A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佳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任职长期居住地是否拥有境外居住权
许劳旺中国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佛山
赵峰中国监事北京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山西欣亚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亚辉”),其实际控制人为许劳旺先生。欣亚辉除控制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许劳旺先生除通过欣亚辉控制信息披露义务人外,其所控制的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任职情况
1珠海吾谷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75%投资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主要业务情况

广佳汇成立于2015年8月27日,除持有青松股份9.61%的股份外,未从事其他业务。

(五)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75,995.9475,510.7775,262.80
负债总额16,761.8316,772.9816,772.98
净资产59,234.1158,737.8058,489.82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0.00
营业成本0.000.000.00
营业利润496.31247.9818.82
净利润496.31247.9818.82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许劳旺山西欣亚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欣亚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5%

75%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青松股份49,622,557股(占青松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9.61%)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劳旺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杨建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16,512,115股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完成后,杨建新先生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低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9,622,55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6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杨建新先生于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2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16,512,115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0%。减持完成后,杨建新先生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低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9,622,55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61%。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由于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杨建新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广佳汇49,622,5579.61%49,622,5579.61%49,622,5579.61%49,622,5579.61%
杨建新39,332,1157.61%65,381,60312.66%22,820,0004.42%48,869,4889.46%

注:杨建新先生除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外,还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拥有柯维龙先生持有公司26,049,48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9,622,557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61%,其中累计质押25,999,99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青松股份的股票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不涉及资金的支付行为,不涉及资金来源情况。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但是,从优化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优化调整的可能。

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除日常生产经营之外的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但是,从优化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提出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除日常生产经营之外的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2019年12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杨建新、杨一鸣、康美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办理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工商过户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使董事提名权的条件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可向上市公司提名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确定具体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除上述调整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的明确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将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需要,制定章程修改方案。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2019年12月4日与杨建新、杨一鸣、康美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在办理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工商过户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使董事提名权的条件下,向上市公司提名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的选举。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未来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重组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9,622,55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6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体系独立完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外,未从事其他业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均未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不产生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增加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后,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与上市公司现任董事杨一鸣之间进行合计金融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交易的情况。杨一鸣应付信息披露义务人借款本金余额为65,956,800元。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杨建新、杨一鸣、康美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杨一鸣应付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债务全部转移至山西欣亚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青松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合并口径财务报表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549.6013,957.5424,172.80
交易性金融资产1,093.000.000.00
应收票据0.000.000.00
应收账款0.000.000.00
预付款项0.000.000.00
应收利息0.000.000.00
应收股利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174,947,740.03170,093,791.97167,603,791.97
存货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0.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174,959,382.63170,107,749.51167,627,964.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0.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585,000,000.00585,000,000.00585,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0.000.000.00
固定资产0.000.000.00
在建工程0.000.000.00
工程物资0.000.000.00
固定资产清理0.000.0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0.000.000.00
油气资产0.000.000.00
无形资产0.000.000.00
开发支出0.000.000.00
商誉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585,000,000.00585,000,000.00585,000,000.00
资产总计759,959,382.63755,107,749.51752,627,964.77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67,618,303.82167,610,992.00167,610,992.00
交易性金融负债0.000.000.00
应付票据0.000.000.00
应付账款0.000.000.00
预收款项0.00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0.000.000.00
应交税费0.000.000.00
应付利息0.000.000.00
应付股利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0.00118,762.87118,762.8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167,618,303.82167,729,754.87167,729,754.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0.000.000.00
应付债券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0.000.000.00
专项应付款0.000.000.00
预计负债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0.000.000.00
递延收益0.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0.000.000.00
负债合计167,618,303.82167,729,754.87167,729,754.8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85,000,000.00585,000,000.00585,000,000.00
资本公积0.000.000.00
减:库存股0.000.000.00
盈余公积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7,341,078.812,377,994.64-101,790.10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592,341,078.81587,377,994.64584,898,209.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59,959,382.63755,107,749.51752,627,964.77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一、营业收入0.000.000.00
减:营业成本0.000.0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0.000.000.00
销售费用0.000.000.00
管理费用0.000.000.00
财务费用-2,858.911,343.11-188,230.30
资产减值损失0.000.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0.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962,255.702,481,127.85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0.000.00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963,084.172,479,784.74188,230.30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0.00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963,084.172,479,784.74188,230.30
减:所得税费用0.000.00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963,084.172,479,784.74188,230.30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劳旺

2020年2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劳旺

2020年2月9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
股票简称青松股份股票代码3001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太原市迎泽区新和路9号2幢A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和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原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原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49,622,557股 持股比例: 9.61%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0%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青松股份的股票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不涉及资金的支付行为,不涉及资金来源情况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劳旺

2020年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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