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德清成翼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成翼”)拟向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6,45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德清成翼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德清成翼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德清成翼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4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866号
法定代表人:周子炜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航空工程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民用航空器、机场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航空器配件及耗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
学品)、民用航空器零部件、机械设备、机场设备的批发、零售,展览展示服务,飞机产业文化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清成翼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 | 2018年度(经审计) |
1 | 资产总额 | 373,555,260.96 |
2 | 负债总额 | 352,048,722.80 |
3 | 净资产 | 21,506,538.16 |
2018年1-12月(经审计) | ||
4 | 营业收入 | 30,529,714.48 |
5 | 营业利润 | 12,611,610.71 |
6 | 利润总额 | 29,797,090.60 |
7 | 净利润 | 22,622,991.15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德清成翼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成翼”)拟向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6,45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德清成翼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以下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租金、延迟履行违约金、提前终止合同损失金、留购价款以及其他应付款项;
2、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被认定为其他法律关系时应支付的损失金、违约金;
3、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所有费用。
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德清成翼为公司子公司,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为德清成翼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德清成翼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为德清成翼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48,95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不超过48,95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39.59%。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备查文件:
1、《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