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罡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罡先生、季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俞科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罡先生,197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现任公司审计部总监、非职工代表监事。主要工作经历:1995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建八局三公司技术员、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科技开发部经理;2003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审计组长;2011年1月至2017年3月,任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7年11月起,任公司审计部总监;2019年1月起,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王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2、季珍女士,1987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主要工作经历:2009年1月-2010年1月,任张家港天腾氨纶纱有限公司财务助理,2010年1月-2011年5月,任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资金专员,2011年6月至今,任公司资金部副经理;2017年5月起,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季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