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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6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代码: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6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维通信”)全资子公司深圳艾利门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利门特”)的业务发展,提升艾利门特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稳定核心人才,充分调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经2020年8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艾利门特拟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一)实施原则

以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为目的,以合法合规、公平自愿为原则,实现核心人才与企业共同成长,根据相关法规以及艾利门特的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实施本次增资扩股方案。

(二)增资对象

本次增资通过设立有限合伙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有限合伙”)的方式实施。普通合伙人为信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彭浩、韩听涛、杜敏及其他艾利门特相关核心人员。

(三)增资方式

通过设立有限合伙持股平台的方式对艾利门特实施增资扩股。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艾利门特进行评估并出具的《深圳艾利门特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1293号),确认艾利门特评估值51,600万元。

有限合伙拟按照艾利门特增资前51,600万元的评估值的50%对艾利门特进

行现金增资人民币不超过11,060万元,认购艾利门特人民币958.77万元注册资本(艾利门特现注册资本为2,237.09万元),差额部分计入艾利门特的资本公积。基于对艾利门特长远发展的综合考虑,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艾利门特2,237.09万元注册资本,持股占比70%;有限合伙持有艾利门特958.77万元注册资本,持股占比30%。

二、审批程序

1、根据现行有效的有关证券监管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人员的选择、有限合伙的运作机制、增资方式的选择及相关协议的签署等事项。

2、本次有限合伙设立的对象彭浩、韩听涛、杜敏为公司关联人,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1、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公司住所:拟注册在海南省

3、执行事务合伙人:信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有限合伙人:彭浩、韩听涛、杜敏及其他艾利门特相关核心人员。

5、认缴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1,060万元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个人商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目前,上述合伙企业正在履行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具体情况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信息为准。

四、艾利门特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深圳艾利门特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2月18日

3、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465号

4、法定代表人:毛大栋

5、注册资本:人民币2,237.09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粉末冶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粉末冶金制品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粉末冶金制品的生产、加工。

7、艾利门特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化:

股东名称增资前本次增资(万元)增资后
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信维通信2,237.09100.00-2,237.0970.00
有限合伙--11,057.40958.7730.00
合计2,237.09100.0011,057.403,195.86100.00

8、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6月30日,艾利门特的总资产为28,658.05万元,负债总额为9,865.55万元,净资产为18,792.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43%,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24,410.24万元,净利润为5,146.2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艾利门特经营情况整体向好,业务保持稳定增长。为进一步加快艾利门特的业务发展,同时实现企业和核心人才的共同成长,决定以成立有限合伙的方式对艾利门特实施增资扩股,确保艾利门特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艾利门特的持股比例将由100%变更为70%,仍为艾利门特的控股股东,艾利门特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扩股事项不影响公司对艾利门特的控制权,对艾利门特的经营和长期发展有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扩股有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全资子公司艾利门特的业务发展,提升艾利门特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稳定核心人才,充分调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同意将本次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对艾利门特增资扩股有利于进一步加快艾利门特的业务发展,同时实现企业和核心人才的共同成长,确保艾利门特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此外,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涉及的定价、有关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合法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艾利门特增资扩股有助于加快艾利门特的业务发展。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深圳艾利门特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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