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彭浩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彭浩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彭浩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928,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6.89%。
自2010年上市以来,由于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激励计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彭浩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或减少,以及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股份、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彭浩先生在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503,5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48%;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0,078,2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14%,有限售条件股份148,425,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5.34%。彭浩先生仍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彭浩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彭浩先生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备查文件
1、《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