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玉国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期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李玉国 | 是 | 27,520,539 | 33.60% | 4.99% | 2018-4-10 | 2020-2-12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玉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玉国 | 81,898,409 | 14.86% | 21,079,494 | 25.74% | 3.83% | 16,799,999 | 79.70% | 44,623,808 | 73.37% |
备注:李玉国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限售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
李玉国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李玉国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