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81 号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你公司发布《2017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亿元至-1.55亿元。2018年2月27日,你公司发布《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亿元。2018年4月24日,你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亿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较大,且未在规定期间内发布修正公告。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第2.4条和第11.3.4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