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程毅,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经查明,程毅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2月27日,程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程科技”)股票129.41万股,减持金额1,197.28万元。晓程科技于2020年2月29日披露《2019年度业绩快报》,前述减持行为发生在晓程科技2019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前十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
程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第4.2.18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2.5条、第12.6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程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程毅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