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128 号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程毅:
2021年4月27日,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程科技”)披露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偿还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由于晓程科技主要业务黄金的开采和销售在境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毅在境外代收代付相关销售款项。2020年12月,由于程毅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资金没有及时划回晓程科技账户,形成资金占用1,894.56万元。截至2021年4月23日,程毅偿还全部占用资金。晓程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2.1.4条的规定。晓程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4.3.2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4.2.3条、第4.2.7条、第
4.2.8条的规定。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
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