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实施进展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周震球、周兆华、无锡市金久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羊云芬计划在 2020 年4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7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989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受上述减持时间及减持数量限制,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求择机进行减持。
2020年7月9日,公司收到股东羊云芬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7月9日,上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羊云芬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羊云芬 | 集中竞价 | 2020年4月15日 | 10.86 | 10.86 | 1,000 | 0.000234% |
大宗交易 | ||||||
合计 | —— | 1,000 | 0.000234% |
2、股东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周震球、周兆华、无锡市金久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羊云芬 | 合计持有股份 | 24,803,024 | 5.8054 | 24,802,024 | 5.8051 |
其中:羊云芬 | 1,924,842 | 0.4505 | 1,923,842 | 0.4503 | |
合计持股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881,813 | 3.4832 | 14,880,813 | 3.4830 | |
合计持股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921,211 | 2.3221 | 9,921,211 | 2.3221 |
羊云芬减持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截止2020年4月9日,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周震球、周兆华、无锡市金久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羊云芬共持有中环装备股份24,803,024股,占中环装备总股本比例5.8054%。其中羊云芬持股1,924,842股,占中环装备总股本比例0.4505%。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周震球、周兆华、无锡市金久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羊云芬共持有中环装备股份24,802,024股,占中环装备总股本比例5.8051%。其中羊云芬持股1,923,842股,占中环装备总股本比例
0.450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上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