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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王锡玲等4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规定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11亿元),未满足解锁条件,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4人合计持有21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118.5万股(不含离职人员部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8万股。因2017年以及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39.5万股的回购价格为6.180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8万股的回购价格为4.475元/股。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因此,同意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有关事宜。

二、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定华先生任期于近日连任届满6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贾国华先生。

2、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3、经审阅贾国华先生的履历,我们认为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4、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贾国华先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周定华

袁文雄

崔晓钟

签字日期: 2020年 5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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