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5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云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艾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促进基于mRNA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技术研发和后期商业化并签署<技术开发合作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苏州艾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促进基于mRNA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技术研发和后期商业化,并签署《技术开发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与苏州艾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技术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艾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促进基于mRNA的带状疱疹疫苗产品研发及商业化并签署<技术开发合作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苏州艾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促进基于mRNA的带状疱疹疫苗产品研发和后期商业化,并签署《技术开发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关于与苏州艾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带状疱疹mRNA疫苗<技术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为确保《公司章程》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下午14:00在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园路99号鼎易天城9栋A座1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