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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261 号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晚间,你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拟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一步核实并说明:

1. 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979.10万元,同比增长4.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2,210.06万元,同比下降4.50%。请你公司结合所处行业情况、公司发展现状及规划、未来发展战略等详细说明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必要性,送转比例是否与公司业绩增长幅度相匹配。

2. 请补充说明筹划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过程,包括推出预案的提议人、参与筹划人、内部审议程序、保密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存在信息泄漏。

3. 公司推出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前三个月内接受投资者调研的详细情况;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4. 其他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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