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19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主席张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的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贵金属项目的实施。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的连带责任担保,将有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在手工程项目的推进。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