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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环境: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9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凝聚力,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力,以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年11月1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设立的“兴全睿众资产-浦发银行-兴全睿众中金环境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中金环境股票。

兴全睿众中金环境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6亿份,按照1:2的比例设立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并全额认购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全睿众中金环境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B类份额。

2017年5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兴全睿众资产-浦发银行-兴全睿众中金环境分

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已于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5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及集合竞价等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2,410,38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36%,成交金额为560,450,730.45元,成交均价为25.01元(以上数据未按目前股本作除权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5日。

因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于2018年7月10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的权益分派方案(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2018-063),以及2018年为减少股价持续下跌对B类份额产生的影响,卖出了部分股票,偿还了银行出资认购A类份额的本金及利息,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数量发生了变动。

截至目前,兴全睿众中金环境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约1,9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9%。

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情况

根据《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16年11月18日至2018年11月17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2018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19年11月17日。

现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让员工更好地分享公司成长收益,公司已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审议,一致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12个月,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1月17日。

三、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12个月,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1月17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事项符合《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1月17日。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进行续展, 该事项已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1月17日。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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