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的出具机构,就本所是否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立案调查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备考审阅报告>的复核报告》(广会专字[2019]G18009520069号)(以下简称“《复核报告》”)。
经复核确认,本所受到的立案调查事项,不影响汤臣倍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审计质量,不影响本所为汤臣倍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出具的相关文件的效力。本所为汤臣倍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出具的《汤臣倍健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复核报告》等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专项核查意见》签章页)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蕙中国注册会计师:肖世超中国注册会计师:冉红艳首席合伙人:蒋洪峰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