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以下统称“报告期内”),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3月4日 | 1.《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6.《关于注销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4月28日 | 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4.《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5.《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8月5日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9月22日 |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10月25日 |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12月30日 |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3废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
二、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促进公司不断优化内部控制,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忠诚勤勉,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信息披露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程序严格遵循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担保事项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议及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6.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未发生内幕交易,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2.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公司各类事项的决策程序和经营管理活动合法依规。
3.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职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