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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7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均已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近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控股股东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投资”)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冻结股份/股占所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冻结执行人原因
昆仑投资65,848,72944.07%9.96%2024/3/52027/3/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昆仑投资24,703,00016.53%3.74%2024/3/52027/3/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昆仑投资19,871,16813.30%3.01%2024/3/52027/3/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合计110,422,89773.91%16.70%

注:表中被冻结的股份,昆仑投资已于2020年8月24日、2020年11月25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质押,质押到期日均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计算比例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轮候冻结38,987,024股,起始日为2024年3月5日,轮候期限为36个月。

(二)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股份/股占所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昆仑投资149,409,92122.59%149,409,921100%22.59%

注:截至公告日,昆仑投资累计质押144,524,872股;计算比例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一)截至公告披露日,昆仑投资存在以下金额较大的涉诉情况: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进展涉案金额/万元
1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昆仑投资、王永辉、陈淑梅合同纠纷二审判决昆仑投资败诉34,468.41
2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仑投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已开庭未判决28,031.90
3广州高新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公司、王永辉、陈淑梅、昆仑投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260.10
4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昆仑投资、公司、王永辉租赁保证金纠纷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996.81
5华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昆仑投资、王永辉合同纠纷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891.20

注:昆仑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因对公司上述涉诉项目合作和融资事项承担了连带责任保证,昆仑投资被动牵涉诉讼案件。

截至公告披露日,昆仑投资最近一年存在的金额较大的债务逾期情况:

序号银行贷款本金余额/万元贷款起始日贷款到期日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19,2002020年8月17日2023年8月16日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13,2002020年11月19日2023年5月18日

除上述情况外,昆仑投资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昆仑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与昆仑投资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其所持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四)经沟通了解,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是由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环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因昆仑投资为公司的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其对昆仑投资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导致。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和昆仑投资暂未收到法院的正式诉讼材料。公司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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