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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1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中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经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回购并注销6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359,000股。综上,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1,145,0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1.31%。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至840,548,046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内容请详见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5)。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31号绿地中央广场紫峰写字楼6栋33楼董事会秘书处。

2、联系人:姜玲、胡岳

3、联系电话:0731-88834956

4、传真号码:0731-85462505

5、电子邮箱:tangeldm@126.com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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