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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证券代码: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5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拟根据新收入准则修订情况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4.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执行。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上年同期比较报表。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合并报表采用新收入准则的影响详见下表:

序号项目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2月31日重新计量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20年1月1日
1预收款项18,535,304.92-18,535,304.920.00
2合同负债18,535,304.9218,535,304.92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母公司报表采用新收入准则的影响详见下表:

序号项目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2月31日重新计量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20年1月1日
1预收款项13,205,246.86-13,205,246.860.00
2合同负债13,205,246.8613,205,246.86

除上述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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