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并累计至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常州康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2月12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是 |
2020年04月14日 | 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是 | |
2020年04月17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是 | |
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20年4月10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是 |
以上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常州康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除上述对外担保外,报告期及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
的比例为3.58%。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风险管理制度。2020年上半年,公司严格遵守前述制度,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未发生违规担保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刘力、姜旭涛、张锦慧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