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382号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5 | |
三、 | 附件 | 1-2 | |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382号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昌红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如实反映昌红科技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鉴证报告 第2页
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昌红科技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如实反映了昌红科技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昌红科技为申请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新股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晓丽
中 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万斌
二○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使用情况说明 第1页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9号)批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4,60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2,262,264.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7,737,7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4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460,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含置换的发行费用) | 12,262,264.15 |
募集资金净额 | 447,737,735.85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 58,906,323.06 |
减: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项目金额 | 188,483,285.85 |
其中: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二期) | 65,745,55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122,737,735.85 |
减: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182,000,000.00 |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金额 | 10,813,271.31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9,161,39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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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项目名称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 767974754303 |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 | 2,363,744.73 | |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260078801600001530 | 补充流动资金 | 125,300,000.00 | 1,474.71 |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 767974721162 | 325,000,000.00 | 20,773,607.14 | |
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上虞支行营业部 | 368880426476 |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注1] | 6,022,571.67 | |
合计 | 450,300,000.00 [注2] | 29,161,398.25 |
注1:2021年11月,公司新增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柏明胜)为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柏明胜)共同实施募投项目;2021年12月,经董事会授权,浙江柏明胜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2:初始存放金额450,300,000.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447,737,735.85元的差异为2,562,264.15元,系支付的可转债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深圳柏明胜通过租赁厂房实施募投项目,但受限于租赁厂房的布局,无论是医疗洁净厂房的装修,还是生产设备的布局,公司都无法按最优的方案进行规划,也不利于引进和留住高端人才,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厂房空间受限,无法充分使用募集资金。因此,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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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同意增加浙江柏明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335室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分期和调整投资规模的议案》,将“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进行分期实施,深圳柏明胜实施“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新增的实施主体浙江柏明胜将实施“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前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186,323.0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投入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为58,906,323.06元以及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2,280,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82号《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4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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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含2.00亿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3.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8,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3,000.00 | 2022-4-20 | 最晚不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 | 3.70%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2,000.00 | 2022-4-20 | 3.70%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5,000.00 | 2022-4-20 | 3.90%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5,000.00 | 2022-4-20 | 3.90%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3,000.00 | 2022-4-20 | 3.9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200.00 | 2022-6-15 | 2022-7-22 | 1.30%或2.78% |
合计 | 18,200.00 |
(六)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21,116.14万元(包括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银行手续费等),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47.16%。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募投项目整体尚处于建设中,剩余募集资金后续将继续用于投入募投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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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各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信息一致。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2年8月1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对照表 第1页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44,773.7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4,738.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注]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4,738.96 | |||||||
2021年: | 18,609.6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2022年1-6月: | 6,129.33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 |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二期) | 32,500.00 | 32,500.00 | 12,465.19 | 32,500.00 | 32,500.00 | 12,465.19 | -20,034.81 | 2024年3月31日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2,273.77 | 12,273.77 | 12,273.77 | 12,273.77 | 12,273.77 | 12,273.77 | 不适用 | |
合计 | 44,773.77 | 44,773.77 | 24,738.96 | 44,773.77 | 44,773.77 | 24,738.96 | -20,034.81 |
注:2021年11月,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增加浙江柏明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335室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对照表 第2页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1-6月 | ||||
1 |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二期) | 不适用 | 完全达产可增加税后利润17,000.00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64.21 | 330.55 | 994.76 | 注1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二期)承诺效益是按一期二期整体建成且各生产线满产为基础进行测算的,截至2022年6月末,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已基本建设完成,大部分生产线已投入使用,效益尚未完全释放;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仍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效益。由于项目整体仍在建设中,无法评估是否达到项目整体建成后的预计效益。
注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