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融环境”)于2021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3),持有公司股份58,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的股东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减持的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21,384,000股(不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不含本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股东长城证券出具的《关于减持科融环境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长城证券于2021年9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1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份数量 (股) |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长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10930 | 4.56 | 7128000 | 1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58,450,000 | 8.20 | 51322000 | 7.2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长城证券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长城证券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3、长城证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长城证券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案文件
1、长城证券出具的《关于减持科融环境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