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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2

关于对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半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 72 号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1. 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营业收入8,545.39万元,同比下滑51.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亏损-2,671.64万元,亏损幅度同比减少18.15%;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仅32.2万元,同比下滑99.11%,公司称相关财务数据变动原因为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1)请补充列示公司近三年同期扣除合并范围变化部分后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说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业绩变动的具体情况和变动原因,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各项业务核心竞争力变化、主要客户及在手订单情况、产品或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构成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大幅下滑和业绩亏损的原因,相关亏损趋势是否具有延续性。

(2)请结合公司经营模式、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标准、结算方式等情况,补充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2. 半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中洁净燃烧及锅炉节能提效经营

分部和垃圾发电经营分部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769.79万元、775.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4.19%、下滑83.93%;毛利率分别为31.2%、-109.67%,同比分别增加14.95个百分点、减少151.78个百分点。请结合公司相关业务主要订单收入成本确认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等,补充说明:

(1)公司洁净燃烧及锅炉节能提效业务毛利率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成本结转跨期以调节利润的情形。

(2)公司垃圾发电业务毛利率为负且亏损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成本收入核算是否有误。

3. 半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1,590.44万元,均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1,351.59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达24.28%,其中1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10,868.48万元,占比为

50.9%。

(1)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是否就相关按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采取诉讼等有力的追讨措施,以及计划采取的措施。

(2)请补充说明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前十大客户名称、欠款金额、账龄、坏账计提金额及相关交易背景;并详细说明1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逾期回款的情形,如是,请结合相关客户资信状况、还款意愿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仍按照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4. 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5,063.15万元,共计提坏账准备8,952.91万元,计提比例达59.44%;其中往来款12,778.81万元,1年以上账龄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3,258.06万元,占比为88.02%。

(1)请说明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是否已逾期,若是,请说明逾期金额、逾期原因、相关客户信用情况和履约意愿等,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公司是否采取诉讼等有力的追讨措施,以及计划采取的措施;若否,请说明相关款项约定账期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已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所涉款项收回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2)请补充说明往来款及其他重要应收款项的具体构成、所涉交易主体基本情况、款项形成日期和原因、约定还款期限等情况,相关款项所涉主体是否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若是,请说明关联方名称、具体关联关系、往来款形成原因、往来款金额、往来款期限,相关资金往来是否已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5. 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7,588.05万元,较期初减少29.04%,占固定资产期末余额的50.75%。请说明上述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的形成过程、使用状态,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具体原因、办理进度、是否存在实质障碍、是否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资产价值的确认等,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期初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资产价值确认、折旧和减值计提等会计处理是否准确、及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近三年来,你公司曾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河北保定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等签署合作意向书、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等,半年报中未说明相关进展情况。请补充列示你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所有框架协议、合作协议、意向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包括公司在相关合作事项中的具体投入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获取订单和确认收入情况等,若无实质性进展请说明具体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违约和继续实施的不确定性,与前期公告内容是否存在差异。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0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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