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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报告书的补充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报告书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现对上述公告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原披露内容:

“(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前述股东若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补充更正后为:

“(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经问询确认,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潘文先生由于个人资金需求,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关于潘文先生的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潘文先生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回购期间没有减持计划。”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因本次补充事项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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