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 冻结的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得到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通知,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实得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对神雾集团所持有的公司99,998,728股股份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2018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9日。截至目前,神雾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416,623,143股,其中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票数量为416,623,143股,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和神雾集团尚未收到大连中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和神雾集团正在积极核实本次股份冻结所涉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目前尚不能确定案件原由。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