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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艾普: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19-084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于2019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80)。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15:00至2019年9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2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北京朗丽兹西山花园酒店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9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9、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三)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包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万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马敬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孙哲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王秋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审议事项的议案一、议案二已经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议案三已经经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包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万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马敬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1人
2.01选举孙哲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1人
3.01选举王秋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须在2019年9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9月16日

附件一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本表复印有效

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联系人
备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现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股东大会依照委托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视同由本人的代表自行投票。

提案编码议案内容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票数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包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万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马敬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1人
2.01选举孙哲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1人
3.01选举王秋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

1.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5157

2.投票简称:恒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与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9月17日15:00至2019年9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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