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18日下午4: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15日以电话和口头通知的方式送达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孙玉芹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长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孙玉芹女士的辞职申请。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公司治理的需求,孙玉芹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孙玉芹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以及总经理的职务。
现选举包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董事会特别授权公司管理层尽快办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和备案手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战略委员会。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刘俊海先生、非独立董事杨建全先生、蒋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增补包笠先生、李万军先生、马敬忠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增补孙哲丹女士为独立董事。公司提名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推荐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名称 | 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专业委员会成员 |
审计委员会 | 袁 淳 | 袁淳、包笠、叶金兴 |
提名委员会 | 叶金兴 | 叶金兴、马敬忠、孙哲丹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哲丹 | 孙哲丹、刘庆枫、袁淳 |
战略委员会 | 叶金兴 | 叶金兴、孙玉芹、孙哲丹 |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9月18日
附:
包笠,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包笠先生在金融、投资领域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投资过多家农商行、典当公司、基金管理公司。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西藏德华同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青岛青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