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交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20]第01566号),该报告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符合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1、监事会同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此表示认可。
2、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保留意见所提及的不利因素。
特此说明。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