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0-033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下午1: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5日以电话通讯方式送达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玉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赵霞女士向董事会汇报《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417.1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50%;利润总额为-106,852.8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72.73%;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11,326.3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739.77%。截止2019年12月
31日,公司资产总额459,655.77万元,较上年末下降16.98%,公司负债总额为148,465.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30%,较上年末下降2.66个百分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经会计师审计后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 2019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做出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20]01556号),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70,880.25万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23,587.00万元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及变动直接影响未分配利润-461.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4,928.25万元,集团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102,003.43万元。
公司2019年度亏损额度大,不具备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控制效果。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20】第00839)《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关联方资金往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