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研股份”、“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8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所提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2月4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刻组织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对关注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但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公司及子公司必须配合所在地政府的文件要求推迟复工,非本地人员返岗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此外明日宇航属于军工涉密单位,按照保密规定,涉密资料也无法通过网络传输完成。
鉴于上述情况,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结合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的整体工作部署,公司无法在2020年2月18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回复。公司预计将于2020年2月25日前对问询函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