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卫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周卫华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1%的告知函》,周卫华先生自公司2020年2月17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之后,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已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数后的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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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周卫华 | |||
住所 | 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北路41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3月12日 | |||
股票简称 | 新研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159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4,610,791 | 1.6720% | ||
合 计 | 24,610,791 | 1.6720% | ||
本次权益变动 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 ||||
赠与? 表决权让渡?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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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剔除回购社会公众股后的总股本 | 股数(股) | 占剔除回购社会公众股后的总股本 | ||
比例(%) | 比例(%) | ||||
周卫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152,720,713 | 10.3753% | 128,109,922 | 8.703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2,720,713 | 10.3753% | 128,109,922 | 8.703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持有新研股份5%以上股东周卫华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9年11月12日起的6个月)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9,439,318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2.00%)本公司股份。目前该减持计划仍在履行中。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3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卫华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