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新研 公告编号:2022-054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5日北京时间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2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同时提供了腾讯会议远程视频参会系统。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过半董事推举,由董事郑毅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8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51,723,1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51,389,2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6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3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3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3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2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方德松先生、韩建先生、王少雄先生、陆华飞先生、畅国譞女士、郑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与本次会议选举的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方德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404,29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20股。
表决结果:方德松先生当选。
1.02选举韩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404,295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20股。表决结果:韩建先生当选。
1.03选举王少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389,295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股。表决结果:王少雄先生当选。
1.04选举陆华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389,295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股。表决结果:陆华飞先生当选。
1.05选举畅国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404,295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20股。表决结果:畅国譞女士当选。
1.06选举郑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404,295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20股。表决结果:郑毅先生当选。
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龚巧莉女士、张小武先生、胡海银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本次会议选举的6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龚巧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399,492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17股。表决结果:龚巧莉女士当选。
2.02 选举张小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389,292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股。表决结果:张小武先生当选。
2.03 选举胡海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389,292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股。表决结果:胡海银先生当选。
议案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煜先生、张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李思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李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399,49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17股。
表决结果:李煜先生当选。
3.02 选举张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404,49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17股。表决结果:张勤先生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汉盛(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郭恺煜、万俊律师通过视频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汉盛(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研股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