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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
专 项 说 明
大信备字[2023]第12-00042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3]第12-00042号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以及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3]第12-00098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由于前期累计亏损数额较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95.10%;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27,777.81万元,流动比率为0.57;到期未清偿的金融机构借款本金75,492.71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2016 年修订)第二十一条: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的规定,根据贵公司的行业属性及业务特点,采用以营业收入为重要性水平的计算基准,按照

0.5%计算确定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985万元。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贵公司董事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2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附注“二、持续经营”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发表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但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三、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会对贵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四、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贵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01530010号)。我们对2021年度的相关保留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2-00062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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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及消除情况

1.预付设备采购款列报的准确性

(1)上年度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九)所述,新研股份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公司账载预付给成都海志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海志合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宏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设备采购款账面余额29,321.44万元,共计提坏账准备28,454.70万元。上述单位不认可欠此预付设备款,公司已为收回上述预付款项采取了相应司法程序,我们没有获得前述司法程序的最终裁定结果,因此无法判断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的准确性。

(2)本年度消除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贵公司就前述“预付设备采购账款”的相关事实及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其中对预付成都海志合、四川海志合、四川中地的款项,四川明日宇航在2022年聘请律师对该三家单位提起诉讼,法院已判决四川明日宇航败诉;经调查,对江苏宏联的预付款性质与前述三家单位性质相同,均系配合四川明日宇航原管理团队进行相关年度业绩虚增的走账行为。贵公司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上述四家单位的预付款项进行了清理和相关年度会计差错的追溯调整。

2.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

(1)上年度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一)所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1071号)。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调查结论,因此无法确定该调查结论对更正后的比较报表和2021年度财务报表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2)本年度消除情况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贵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1071号)。2022年6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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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贵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35号)。2023年1月17日,贵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韩华、杨立军、胡鑫、张舜、刘佳春、匡理鹏、周卫华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过程中,贵公司全力配合调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了自查,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对2015-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

3.固定资产权属的不确定性

(1)上年度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二)所述,公司的孙公司河北明日宇航工业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期末账面固定资产账面原值8,879.03万元,账面净值4,439.07万元。设备现安放于河北华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由于公司与河北华烨存在潜在的经济纠纷,我们未能获取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对固定资产权属发表意见。

(2)本年度消除情况

贵公司所属子公司河北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明日宇航)与河北华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华烨)于2022年签署《仓储配套服务协议》(合同编号[2022]-HB-ZL-001),约定河北华烨作为出租方,将其位于河北省任丘市的厂房出租给河北明日宇航,并向河北明日宇航提供设备仓储、维护、保养服务。租赁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双方就固定资产权属不存在争议。同时,我们在检查上述资产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对河北明日宇航存放于河北华烨厂区内的前述固定资产进行了监盘。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

(1)上年度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二)所述,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为252,453.39万元,累计折旧125,035.68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210.86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4,481.68万元,其中闲置设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4,476.72万元,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6,877.92万元,因产能不饱和,设备为非标设备,多个设备为海外采购,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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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明公司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合理,因此无法对本年度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发表意见。

(2)本年度消除情况

贵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四川明日宇航相关资产组进行了重新评估,并出具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2015-2019年度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2]第1381号)。经评估,贵公司所属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相关固定资产在2016年即已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25,285.65万元。贵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减值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影响的差错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1. 上年度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公司2021年发生净亏损332,008,989.14元,资产负债率 93.76%,持续亏损。主要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净资产为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新研股份的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 16,726.46万元,银行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余额为164,046.19万元,非银行金融机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余额为4,212.0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707.72万元,租赁负债2,179.24万元,民间借贷余额为34,621.48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新研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本年度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由于前期累计亏损数额较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95.10%;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27,777.81万元,流动比率为0.57;到期未清偿的金融机构借款本金75,492.71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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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说明

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在审计报告中特别说明旨在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六、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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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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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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