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新研 公告编号:2023-045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6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关注的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现将有关事项的回复并公告如下:
一、审计报告事项
2022年4月27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对你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主要涉及预付设备采购款列报的准确性、证监会立案调查对你公司更正后的比较报表和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固定资产权属的不确定性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等事项。本报告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或“年审会计师”)出具了《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表示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1.披露文件显示,你公司就“预付设备采购账款”对3家单位提起诉讼,其中,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日宇航”)与四川中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地”)3,848.1万元买卖合同纠纷案尚未判决。此外,你公司认定对江苏宏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联”)的预付款性质与其他3家性质相同,为进行相关年度业绩虚增的走账行为。请你公司:(1)说明上述4家公司预付设备采购账款被认定为进行相关年度业绩虚增走账行为的依据。(2)补充说明截至目前上述诉讼进展情况,是否存在未决诉讼。如有,请说明未决诉讼是否影响对公司已消除该保留意见事项的判断。(3)说明明日宇航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的进展情况,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追偿措施及实施效果。
【回复】
(1)说明上述4家公司预付设备采购账款被认定为进行相关年度业绩虚增走账行为的依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明日宇航)账载预付给成都海志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志合)、四川海志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志合)、江苏宏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联)、四川中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地)等公司的设备采购款账面余额共计29,321.44万元。公司就上述4家公司“预付设备采购账款”的相关事实及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具体情况如下:
1.成都海志合及四川海志合
2016年至2017年,在公司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原总经理韩华的授意安排下,四川明日宇航与成都海志合及四川海志合(以下简称两家公司)签定设备采购合同,并以预付设备采购款的名义向两家公司支付设备采购款共计11,169.70万元,公司至今未收到相关设备。具体签订的合同和付款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合同号 | 签订时间 | 供应商 | 内容 | 数量 | 合同金额 | 付款金额 | 付款比例(%) | 到货 情况 |
1 | 1-2016CG-B-021 | 2016年 | 成都 海志合 | 冷等静压机 | 1 | 235.00 | 188.00 | 80.00 | 未到货 |
2 | 1-2017CG-B-068 | 2017年 | 成都 海志合 | MVR100高速加工中心 | 3 | 1,908.00 | 1,335.60 | 70.00 | 未到货 |
3 | 1-2017CG-B-069 | 2017年 | 成都 海志合 | MVR80高速加工中心 | 5 | 2,440.00 | 1,760.33 | 72.14 | 未到货 |
4 | 1-2017CG-B-061 | 2017年 | 四川 海志合 | 立式加工中心CFV1100 | 20 | 1,240.00 | 992.00 | 80.00 | 未到货 |
5 | 1-2017CG-B-063 | 2017年 | 四川 海志合 | 3D打印激光烧结系统 | 3 | 3,287.61 | 2,734.39 | 83.17 | 未到货 |
6 | 1-2017CG-B-064 | 2017年 | 四川 海志合 | 3D打印激光烧结系统 | 1 | 2,271.53 | 2,044.38 | 90.00 | 未到货 |
7 | 1-2017CG-B-067 | 2017年 | 四川 海志合 | CFC2500(多轴长桁加工中心) | 1 | 2,350.00 | 2,115.00 | 90.00 | 未到货 |
合计 | 11,169.70 |
根据证监会对成都海志合和四川海志合的问询笔录,两家公司均承认:“其在收到四川明日宇航方面的资金,扣除3%手续费后将资金划转给韩华指定的其他公司”。
根据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民事判决书〔2022〕川0105民初12262号、12266号),两家公司在收到公司款项后按照韩华的指令代付至其指定的其他公司账户。两家公司同时提交了对外转账明细及转账流水。因此法院认为两家公司已对款项的去向作出合理说明,判决两家公司不负有返还义务。
2.四川中地
2017年,四川明日宇航与四川中地签定设备采购合同,向其支付设备采购预付款共计17,816.50万元。具体签订的合同和付款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合同号 | 签订时间 | 内容 | 数量 | 合同金额 | 付款金额 | 付款比例 (%) | 到货情况 |
1 | 1-2017CG-B-032 | 2017年 | 加工中心 | 14 | 10,377.80 | 5,040.00 | 48.57 | 未到货 |
2 | 1-2017CG-B-054 | 2017年 | 五坐标车铣复合中心 | 4 | 12,776.50 | 12,776.50 | 100.00 | 到货3台 |
经公司自查以及和供应商对账情况,上表中序号1对应合同为设备预付款未到货;序号2对应合同到货3台设备,实际价值约6,446.50万元。剩余设备采购款项共计11,370.00万元均按照韩华指令转入其指定账户。
根据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川0682民初1108号),法院认定四川中地作为代理商,在收到四川明日宇航支付的5040万元设备预付款后将资金打给北京航兴盛,而北京航兴盛是四川明日宇航资金“跑圈”的中间环节,其已完成资金“跑圈”中的义务。因此,法院判定公司败诉。
此外,根据公司调查,四川中地2017年收到四川明日宇航的转款后对外付给成都海航飞翼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航),成都海航将其中4945万元转给北京星达。四川明日宇航于2017年确认对北京星达的收入4921万,应收账款回款4914万,北京星达在处罚文件中被列示。因此,公司认定该笔交易为虚假交易。
3.江苏宏联
2017年,公司与江苏宏联签订金额为15,236.96万元的特种工艺表面处理生产线购销合同,向其支付设备采购预付款共计13,377.56万元。具体签订的合同和付款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合同号 | 签订时间 | 供应商 | 内容 | 数量 | 合同金额 | 付款金额 | 付款比例(%) | 到货 情况 |
1 | 1-2017CG- | 2017年 | 江苏 | 智能环保型表 | 12 | 15,236.96 | 13,377.56 | 87.80 | 都已到 |
序号
序号 | 合同号 | 签订时间 | 供应商 | 内容 | 数量 | 合同金额 | 付款金额 | 付款比例(%) | 到货 情况 |
B-060 | 宏联 | 面处理生产线 | 货 |
根据公司自查以及对韩华的追问,在四川明日宇航原总经理韩华的授意下,四川明日宇航于2017年与江苏宏联签订了一份总金额为15,236.96万元的智能环保型表面处理生产线采购合同。双方私下约定该生产线的实际合同金额为9,321.96万元,余款5,915.00万元按照韩华指令分别向北京航兴盛、北京联泰等共计5家公司转款,合计金额为5,915.00万元。江苏宏联提供的汇出的金额与公司了解到的双方私下约定的金额一致,因此江苏宏联认为其上述按照韩华的指令汇出的资金不负有返还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北京航兴盛和北京联泰是中国证监会调查的与明日宇航存在虚假交易的供应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中间环节公司的问询笔录可知,其2016年至2018年与四川明日宇航签订过购销合同,但没有收到或发出任何商品,应四川明日宇航要求将收到的款项转至明日宇航指定的相关单位账户。综上,公司认定预付成都海志合、四川海志合、四川中地、江苏宏联的上述交易无真实业务背景,已形成公司实际损失。鉴于公司该业务发生期间为2016年至2017年,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该笔交易调整到了相应的会计期间。即2021年度,公司账面实际已不存在该笔交易,不适用2021年度因无法确认预付设备采购款列报的准确性的保留事项。
(2)补充说明截至目前上述诉讼进展情况,是否存在未决诉讼。如有,请说明未决诉讼是否影响对公司已消除该保留意见事项的判断。
公司对于成都海志合、四川海志合的诉讼,经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22年12月26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川0105民初12262号、〔2022〕川0105民初12266号,判决公司败诉,公司不再申请上诉。
公司对于四川中地的诉讼,自贸区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并计划于2023年6月6日正式开庭。公司通过梳理相关事实及证据,同时根据前述问题(1)回复内容,相关事实情况为:
四川中地2017年收到四川明日宇航的转款后对外付给成都海航飞翼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航),成都海航将其中4945万元转给北京星达。四川明日宇航于2017年确认对北京星达的收入4921万,应收账款回款4914万,北京星达在处罚文件中被列示。公司认定该笔交易为虚假交易。
公司认为以上事实清晰,未决诉讼不影响对公司已消除该保留意见事项的判断。
(3)说明明日宇航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的进展情况,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追偿措施及实施效果。公司已经聘请外部律师就此事准备进行法律诉讼,目前正在前期准备相关资料阶段。因时间跨度较长、金额较大,公司就诉讼事项已经和律师进行了多次沟通,并进行了诉讼方案和提交资料的相关准备。公司希望通过本次诉讼对业绩承诺方的相应股份进行回购及对其股份不足部分要求现金赔偿。公司聘请的专业律师团队经验丰富,目前正在完善诉讼材料,并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力求公司的权益得到最大化的维护。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提及的虚增利润金额,公司重新统计了明日宇航业绩承诺期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经统计,明日宇航业绩承诺期内(2015-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7,012.91万元、-43,762.66万元以及-25,859.53万元,远低于各被告(明日宇航业绩承诺方)作出的承诺净利润人民币17,000万元、24,000万元和40,000万元,业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方并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各方2015年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第3.3条款内容约定:
3.3.1业绩承诺期内,明日宇航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乙方应当对甲方进行补偿。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总和×乙方所持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3.3.2业绩承诺期内乙方发生补偿义务的,乙方应首先以本次交易获得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
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3.3.8 乙方无论以股份还是现金补偿,其对甲方的补偿上限均为其各自从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之总数。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第三条中对于发行价格及交易对价的约定,各业绩承诺方交易对价合计为22.27亿元(包括股票对价及现金对价)。
由此可知,各业绩承诺方向公司补偿上限为22.27亿元,公司统计明日宇航累计承诺净利润为-86,635.1万元,未实现净利润且未发生过业绩补偿事项,故业绩承诺方需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金额达到上述补偿上限。按照双方相关协议约定,补偿方式优先采用股份补偿的方式执行,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业绩承诺方持股情况如下表:
业绩承诺方
业绩承诺方 | 需补偿股数(股) | 现有股份数量(股) | 股份性质 |
韩 华 | 121,500,000 | 1,500,000 | 全部司法冻结 |
杨立军 | 107,108,103 | 3,265,648 | 全部司法冻结 |
方子恒 | 6,530,982 | 4,713,582 | 流通股 |
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06,063 | 28,356,063 | 被司法冻结 |
合计 | 270,145,148 | 37,835,293 |
综上所述,考虑到部分潜在被告的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的情况,其余业绩补偿方目前均未持股或持股数量小于需补偿股数,公司预计无法通过股份回购进行全额补偿,故将通过诉讼的方式向业绩承诺方追讨现金,但不排除无法全额追讨的可能。业绩补偿中2015至2017年财务数据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后确认[详见此问询函回复2.(2)内容],届时公司聘请的外部律师将根据审计结果确认补偿金额并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提起诉讼申请。
2.披露文件显示,2023年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你公司先后三次对2020年度、2015—2019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请你公司:(1)说明历次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事项,是否涉及虚增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造假情形;已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已完整反映有关事项的影响,你公司是否仍需调整2022年度以及之前年度的财务数据,如是,请说明所涉及的具体年度、会计科目、影响金额。(2)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说明你公司历次会计差错更正有关信息披露是否合规,你公司是否需要披露更正后的2015—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等文件,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相关文件名称及类型和时间安排。
【回复】
(1)说明历次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事项,是否涉及虚增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造假情形;已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已完整反映有关事项的影响,你公司是否仍需调整2022年度以及之前年度的财务数据,如是,请说明所涉及的具体年度、会计科目、影响金额。
公司先后三次对2020年度、2015—2019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因公司2015-2019年度涉嫌业绩虚构,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1071号)。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并进行了自查以及必要的内部核查。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2021年报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对公司涉及2020年度的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审核,并于2022年7月20日出具了《2020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亚会专审字〔2022〕第01530010号)。本次更正调整不涉及虚增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业绩虚构情形,仅是为了保证2021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真实客观如实反映,并未对2015-2019年进行追溯调整。
2.2015-2019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2022年6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35号)。2023年1月1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韩华、杨立军、胡鑫、张舜、刘佳春、匡理鹏、周卫华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同日韩华、张舜、匡理鹏收到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1号)。公司结合《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并通过全面自查后发现,因业绩虚构导致2015-2019年度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5-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对公司2015-2019年度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审核,并于2023年1月19日出具了《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2-00001号)。本次更正调整涉及2015-2019年度虚增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业绩虚构情形。
3.2021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由于公司2015-2019年度的更正事项中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事项,影响公司后续年度对长期资产的持续计量,因此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2022年报审计机构大信所对前述长期资产的减值导致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了审核,并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了《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2-00061号)。本次更正调整不涉及虚
增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业绩虚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已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已完整反映有关事项的影响,无需再调整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
(2)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说明你公司历次会计差错更正有关信息披露是否合规,你公司是否需要披露更正后的2015—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等文件,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相关文件名称及类型和时间安排。公司因为2015-2019年度明日宇航原管理团队的业绩虚构行为,导致公司先后三次对2020年度、2015—2019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规定,如果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或者该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1.2015-2019年度财务报表
该期间差错更正涉及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项目;涉及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等项目。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5-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大信所对公司2015-2019年度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审核,并于2023年1月19日出具了《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2-00001号)。由于更正事项涉及众多的报表项目,对该期间各年度的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大信所对公司2015-2019年度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积极配合大信所开展审计工作,争取在2023年7月底前出具更正后的2015-2019年度审计报告。
2.2020年度财务报表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涉及虚增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业绩虚构情形,仅是为了保证2021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真实客观如实反映。更正前后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调整比例(%) |
资产总额 | 504,611.89 | -120,870.52 | 383,741.37 | -23.95 |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调整比例(%) |
负债总额 | 324,197.71 | 6,319.24 | 330,516.95 | 1.95 |
归母净资产 | 154,028.75 | -100,948.44 | 53,080.31 | -65.54 |
收入 | 110,474.20 | -17,846.04 | 92,628.16 | -16.15 |
利润总额 | -248,315.86 | 181,088.26 | -67,227.60 | -72.93 |
归母净利润 | -255,795.73 | 185,458.48 | -70,337.25 | -72.50 |
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项目的更正主要是调减因以前年度业绩虚构产生的104,447.17万元虚增应收账款和17,272.17万元虚增存货所致。对2020年度收入的更正系对贸易收入按照净额法确认,成本同时也进行了调减。对利润总额的更正主要是:(1)立信所在2020年度计提公司因并购四川明日宇航所产生的商誉减值准备134,678.85万元,但公司认为因2015-2019年度业绩虚构导致该商誉在2016年度即已发生全额减值;(2)因调减虚增的应收账款,导致冲回原已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6,256.45万元。剔除事项(1)和(2)的影响,差错更正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10,152.96万元,更正比例-4.09%。更正前后的利润总额和归母净利润均为负数,盈亏性质未发生变化。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不具有重要性,更正事项不具有广泛性。公司2021年报审计机构亚太所对公司涉及2020年度的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审核,并于2022年7月20日出具了《2020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亚会专审字〔2022〕第01530010号)。综上,公司认为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更正事项不具有广泛性,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已更正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
3.2021年度财务报表
由于公司2015-2019年度的更正事项中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事项,影响公司后续年度对长期资产的持续计量,因此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更正前后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调整比例(%) |
资产总额 | 326,218.47 | -11,512.46 | 314,706.02 | -3.53 |
负债总额 | 305,870.44 | -636.59 | 305,233.86 | -0.21 |
归母净资产 | 22,929.84 | -10,609.46 | 12,320.38 | -46.27 |
收入 | 136,294.48 | 0.00 | 136,294.48 | 0.00 |
利润总额 | -32,072.61 | 5,487.94 | -26,584.67 | -17.11 |
归母净利润 | -30,379.48 | 4,586.12 | -25,793.37 | -15.10 |
公司因为2015-2019年度业绩虚构,导致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在2016年末即已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评估机构“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华)对四川明日宇航相关资产组进行了重新评估,并出具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2015-2019年度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2]第1381号)。经评估,公司所属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在2016年末即已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31,472.99万元。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有关长期资产的减值以及对公司后续年度折旧及摊销影响的差错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已减值长期资产累计影响金额为-11,512.46万元,较更正前资产总额减少3.53%;已减值资产2021年度转回原多计提的折旧或摊销5,487.94万元,较更正前利润总额增加17.11%。更正前后的利润总额和归母净利润均为负数,盈亏性质未发生变化。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不具有重要性。更正事项不具有广泛性。公司2022年报审计机构大信所已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了《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2-00061号)。综上,公司认为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更正事项不具有广泛性,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已更正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
3.披露文件显示,明日宇航与河北华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华烨”)已签署《仓储配套服务协议》,约定河北华烨作为出租方,将其位于河北省任丘市的厂房出租给河北明日宇航,并向河北明日宇航提供设备仓储、维护、保养服务。双方就固定资产权属不存在争议。此外,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明日宇航相关资产组进行了重新评估,公司已对固定资产减值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影响的差错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请你公司说明与河北华烨经济纠纷采取的具体解决措施,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
【回复】
亚太事务所在2021年年报时对公司资产进行了盘点,盘点数据均无异议,河北华烨仅对未支付租用场地租金问题存在疑义。河北明日宇航与河北华烨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于2022年签署《仓储配套服务协议》(合同编号[2022]-HB-ZL-001),约定河北华烨作为出租方,将其位于河北省任丘市的厂房出租给河北明日宇航,并向河北明日宇航提供设备仓储、维护、保养服务,租赁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2021年形成保留意见
的争议事项得以解决。因河北明日宇航已经停产,租赁到期后,已将设备陆续搬迁至公司全资控股的其他子公司厂区内准备使用;同时,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所对存放于河北华烨厂区内的前述固定资产进行了监盘。双方就固定资产权属事项不存在争议。
2022年9月,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盛华接受公司委托,对四川明日宇航相关资产组进行了重新评估,并于2022年12月9日出具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2015-2019年度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2]第1381号)。经评估,四川明日宇航相关固定资产在2016年即已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25,285.65万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减值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影响的差错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2022年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委托中盛华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的主要机器设备以及部分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子公司的闲置固定资产(包括河北明日宇航存放于河北华烨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中盛华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了《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机器设备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3]第1118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北明日宇航存放于河北华烨的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为2,942.72万元,评估价值为3,594.64万元,该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
4.披露文件显示,大信所对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主要内容涉及公司资产负债率95.10%;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27,777.81万元,流动比率为0.57;到期未清偿的金融机构借款本金75,492.71万元。此外,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4.13亿元,同比增长
141.56%。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合计17.65亿元。你公司报告期内发生利息费用1.39亿元,利息收入仅542万元。你公司权利受限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合计14.69亿元,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请你公司:(1)逐笔列示截至回函日你公司有息负债明细,债权人名称、借款金额、到期日期、是否逾期、逾期金额、是否涉诉,是否存在应计提未计提逾期借款违约金的情况,是否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是否可能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条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以及是否及时履行了相应临时信息披露义务。(2)说明期末货币资金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说明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
或其他协议约定等情形,并在此基础上说明期末货币资金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3)结合公司现金流情况、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有息负债到期偿债安排、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等情况,分析你公司偿债能力,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和债务逾期风险。如是,说明相关债务逾期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债权人已经或拟采取的追偿措施,并进一步结合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融资渠道和能力等说明你公司的应对措施,公司未来是否存在债务违约进一步恶化的风险。(4)说明上述资产权利受限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等情形,相关资产是否涉及诉讼、是否被申请保全,你公司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相关资产,相关资产权利受限对你公司业务经营活动是否产生不利影响,截至目前资产受限情况进展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并说明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复】
(1)逐笔列示截至回函日你公司有息负债明细,债权人名称、借款金额、到期日期、是否逾期、逾期金额、是否涉诉,是否存在应计提未计提逾期借款违约金的情况,是否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是否可能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条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以及是否及时履行了相应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1.有息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6月6日(以下统称回函日),公司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余额为171,343.56万元,其中逾期金额为77,681.6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权人名称 | 借款金额 | 到期日期 | 是否逾期 | 逾期金额 |
1 | 四川京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5/12/28 | 否 | |
2 | 四川京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7/9/27 | 否 | |
3 | 中国银行什邡支行 | 11,174.34 | 2022/5/27 | 是 | 11,174.34 |
4 | 中国银行什邡支行 | 13,234.89 | 2022/5/27 | 是 | 13,234.89 |
5 | 中国银行什邡支行 | 15,400.00 | 2025/3/29 | 是 | 8,500.00 |
6 | 中国银行什邡支行 | 40,588.54 | 2022/5/27 | 是 | 40,588.54 |
7 | 华夏银行德阳支行 | 16,900.00 | 2026/5/31 | 否 | |
8 | 四川什邡农村商业银行 | 4,890.00 | 2023/12/15 | 否 | |
9 | 兴业银行德阳支行 | 10,000.00 | 2024/3/7 | 否 |
2.涉诉情况
在四川省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主要川内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成立了四川明日宇航金融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按照“企业自救、银行帮扶、政府协调、监管指导”的总体原则,债委会成员单位对四川明日宇航实施金融帮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化解信用风险,并共同签署《明日宇航金融帮扶一致行动方案》协议,对四川明日宇航实施金融帮扶一致行动方案。帮扶期内在符合银行内部授信政策、外部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各债委会成员单位对四川明日宇航施行不断贷、不单方面简单化提高授信条件、维持现有付息频率不变、不单方面对公司采取司法措施、不对账户和抵押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划等催收行为。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目前的有息负债均未涉诉。
3. 逾期借款违约金
根据金融机构与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公司除按照正常利率计提应付借款利息外,对于逾期借款,公司按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上浮利率合计计提逾期利息941.6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逾期借款违约金的情况。
4.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
(1)冻结情况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加工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申请冻结的资金共计3,796.93万元。相关诉讼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 | 大连银行成都分行 | 2,190.00 | 2023/4/28 | 是 | 2,190.00 |
11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5,000.00 | 2024/3/22 | 否 | |
12 | 邮储银行京什街支行 | 1,993.90 | 2021/11/26 | 是 | 1,993.90 |
13 | 恒源智创 | 1,500.00 | 2023/12/16 | 否 | |
14 | 中航租赁 | 1,541.89 | 2023/10/21 | 否 | |
15 |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3/11/25 | 否 | |
16 |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3/12/30 | 否 | |
17 |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400.00 | 2023/8/2 | 否 | |
18 | 天山农商银行 | 9,800.00 | 2023/6/19 | 否 | |
19 | 中国工商银行平坝支行 | 470 | 2023/8/22 | 否 | |
20 | 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 3,260.00 | 2023/9/7 | 否 | |
合计 | 171,343.56 | 77,681.67 |
序号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案由 | 经办机构(法院) | 涉诉(仲裁)时间 | 诉讼/仲裁金额 | 案号 | 诉讼/仲裁进展 | 申请冻结情况 |
1 | 成都茂其杰数控刀具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四川什邡市人民法院 | 2022年11月 | 720.00 | (2022)川0682财保24号 | 尚未判决 | 冻结明日宇航银行存款72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
2 | 成都昕华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四川什邡市人民法院 | 2023年 2月 | 128.72 | (2023)川0682执835号 | 执行裁定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28.72万元,或扣留、提取其相应金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实际冻结121.99万元) |
3 | 罗浩铭 | 劳动合同纠纷 | 四川什邡市人民法院 | 2023年 4月 | 1,405.24 | (2023)川0682民初1127号 | 尚未开庭审理 | 冻结明日宇航银行存款1,275.24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
4 | 罗浩铭 | 劳务合同纠纷 | 四川什邡市人民法院 | 2023年 5月 | 1,107.93 | (2023)川0682民初1325号 | 尚未开庭审理 | 冻结明日宇航银行存款1,107.93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
5 | 成都富威隆机械有限公司 | 加工合同纠纷 | 四川什邡市人民法院 | 2023年 5月 | 571.77 | (2023)川0682民初1525号 | 尚未开庭审理 | 冻结明日宇航银行存款571.77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
合计 | 3,933.66 | 3,796.93 |
因以上5起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被法院冻结的银行账户共8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和被申请冻结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所属公司 | 开户银行 | 账户性质 | 被申请冻结金额 |
1 | 四川明日宇航 | 中国银行什邡支行 | 基本户 | 2,688.99 |
2 | 四川明日宇航 | 工商银行什邡支行 | 一般户 | 3,076.93 |
3 | 四川明日宇航 | 中信银行成都红星路支行 | 一般户 | 2,362.75 |
4 | 四川明日宇航 | 中国建设银行什邡支行 | 一般户 | 2,505.16 |
5 | 四川明日宇航 | 中国银行什邡亭江西路支行 | 一般户 | 1,801.69 |
6 | 四川明日宇航 | 长城华西银行亭江东路支行 | 一般户 | 1,397.22 |
7 | 四川明日宇航 | 邮政储蓄京什街支行 | 一般户 | 3,076.93 |
8 | 四川明日宇航 | 华夏银行德阳支行 | 一般户 | 571.77 |
注:四川明日宇航银行账户被申请冻结总金额为3,796.93元。因四川明日宇航单一银行账户可用余额不足以覆盖被申请冻结的总金额,故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将多个银行账户根据原告申请的财产保全金额进行分配,上述金额非累积被冻结金额。上限值不会超过3,796.93万元。
(2)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上述诉讼事项中,序号1已在2023年1月16日《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中予以披露;序号2、序号3已在2023年5月5日《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中予以披露;序号4已在2023年5月24日《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中予以披露。上述公告中详细说明了诉讼事项的原因、被冻结账户及冻结金额的相关信息、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另序号5由于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相关披露要求,暂无需披露。
(3)是否构成主要银行账户的判断
公司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被申请冻结金额合计为3,796.93万元,目前共计冻结四川明日宇航资金余额为1,549.2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为41,325.27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合并报表未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为43,623.44万元,被申请冻结的金额分别占公司2022年末以及2023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9.19%、
8.7%,占比较小。除上述8个银行账户处于被冻结状态外,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均可用于正常的结算和支付。公司目前所有的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
综上,公司认为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并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5.是否可能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4条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了对比。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 | 上市规则 | 公司说明 | 是否影响 |
1 |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被冻结账户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无影响 |
2 | 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 被冻结账户非主要银行账户 | 无影响 |
序号
序号 | 上市规则 | 公司说明 | 是否影响 |
3 |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均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 无影响 |
4 | 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 不适用 | 无影响 |
5 | 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 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也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 无影响 |
6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2022年报被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报告,但公司不存在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的情形 | 无影响 |
综上,公司认为公司未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说明期末货币资金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说明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或其他协议约定等情形,并在此基础上说明期末货币资金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1.货币资金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值 | 增减比率(%) |
现金 | 16.85 | 24.34 | -7.49 | -30.77 |
银行存款 | 41,256.89 | 17,031.95 | 24,224.94 | 142.23 |
其中:农机板块 | 31,522.33 | 8,837.49 | 22,684.84 | 256.69 |
航空航天板块 | 9,734.56 | 8,194.46 | 1,540.10 | 18.79 |
其他货币资金 | 51.54 | 51.39 | 0.15 | 0.29 |
合计 | 41,325.28 | 17,107.68 | 24,217.60 | 141.56 |
公司业务板块包括农机板块和航空航天板块,主要生产销售农机、航空航天飞行器零部件及航空航天新材料。由于公司在农机行业和航空航天行业中所处的市场地位不同,公司对于农机业务主要采用客户预付款的方式实现销售;对于航空航天业务主要采用的是客户赊销的方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1,325.27万元,较年初增加24,217.60万元。公司货币资金由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项构成。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大幅增长主要是银行存款的增加,其中:农机板块银行存款同比增加22,684.84万元、航空航天板块银行存款同比增加1,540.10万元。由于公司农机板块的销售是采用客户预付款的方
式实现销售,报告期末公司银行存款大幅增长主要是农机板块当期收入大幅增加导致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自查,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或其他协议约定等情形;公司期末货币资金真实并在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审计机构对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均进行了函证并收到相符回复。
经审计机构审计并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2-0060号),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结合公司现金流情况、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有息负债到期偿债安排、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等情况,分析你公司偿债能力,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和债务逾期风险。如是,说明相关债务逾期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债权人已经或拟采取的追偿措施,并进一步结合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融资渠道和能力等说明你公司的应对措施,公司未来是否存在债务违约进一步恶化的风险。
1.公司现金流状况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6亿元,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期收入大幅增加导致销售回款增加。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5.44万元,主要是处置低效资产款项。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62.67万元,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2022年公司农机和航空航天两大业务板块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行业稳定发展以及市场快速增长,收入均实现了大幅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2023年公司仍将持续开拓市场、深耕行业,力争在2022年业绩基础上继续创造经营佳绩,加大回笼资金,改善资金状况,有效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
2.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与未来资金支出安排
根据公司未来资金安排,日常经营支出主要为供应商采购支出、职工薪酬支出、税金支出和偿还借款利息等必要经营支出。当前公司正逐步完成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和低效资产出清,盈利能力和经营性现金流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未来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对货币资金的变动及需求进行严格的监控和测算,加强日常资金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在不考虑提前偿还借款的前提下,预计未来经营活动所取得的现
金能覆盖日常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
3.有息负债到期偿债安排
2022年末,公司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合计17.65亿元。根据《明日宇航金融帮扶一致行动方案》协议,帮扶期内,债委会成员单位在符合银行内部授信政策、外部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对四川明日宇航施行不断贷、不单方面简单化提高授信条件、维持现有付息频率不变、不单方面对公司采取司法措施、不对账户和抵押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划等催收行为。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良好沟通,全力保障各金融机构借款利息的全额支付。2023年至今公司续贷工作在有序推进中,部分银行的续贷工作已经完成。
4.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
公司一直以来与各金融机构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2022年公司债务没有发生实质性违约,也不构成重大风险的可能。一方面,公司已经充分意识到,在当前的背景和环境下,股权融资将是解决目前资金困境和化解债务压力的最优方式,既能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又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资金压力,因此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优势,增加从母公司到子公司多级股权融资等筹资方式,提升偿债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将有望受益于行业和市场环境优势,通过提升内部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逐步持续改善偿债能力。
综上,公司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较高,其中有息债务负担较重,主要原因是受到历史遗留问题和一系列不具有延续性、重复性的重大事件的影响,使公司的资金情况一直处于紧张状态。2019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后,在控股股东的帮助下,公司通过加速回笼货款、合理安排日常运营资金、调整投资项目并处置低效资产,保证了有息债务的利息支付。2022年公司债务没有因为到期未偿还事项导致公司资金链恶化,也没有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截至本回函日,公司流动性风险和信用违约风险整体可控。未来公司在保证资金链安全的前提下,将积极调整有息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可能降低债务规模,化解偿债风险,但不排除公司在经营发展中由于外部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债务问题出现进一步恶化的风险。
(4)说明上述资产权利受限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等情形,相关资产是否涉及诉讼、是否被申请保全,你公司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相关资产,相关资产权利受限对你公司业务经营活动是否产生不利影响,截至目前资产受限情况进展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并说明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上述资产权利受限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权人名称 | 借款金额 | 抵押资产明细 | |||
无形资产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应收账款 | |||
1 | 中国银行什邡支行 | 11,174.34 | 282.22 | 4019.61 | ||
2 | 中国银行什邡支行 | 13,234.89 | 14784.84 | |||
3 | 中国银行什邡支行 | 15,400.00 | 670.65 | 17417.49 | 5996.94 | |
4 | 中国银行什邡支行 | 40,588.54 | 1136.27 | 9024.56 | 41337.02 | |
5 | 华夏银行德阳支行 | 16,900.00 | 980.92 | 1414.13 | ||
6 | 兴业银行德阳支行 | 10,000.00 | 2592.17 | |||
7 | 大连银行成都分行 | 2,190.00 | 865.55 | |||
8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5,000.00 | 2447.75 | |||
9 | 恒源智创 | 1,500.00 | 1498.14 | |||
10 | 中航租赁 | 1,541.89 | 766.14 | 4289.19 | ||
11 |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400.00 | 5273.45 | 14208.81 | 16721.2 | |
合计 | 138,929.66 | 9,109.66 | 72,562.24 | 5,996.94 | 58,058.22 |
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情形。除四川明日宇航部分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以及一宗不动产(川[2017]什邡市不动产权第0010923号)被申请保全(公告编号:
2023-041)外,公司其他资产没有涉及诉讼以及被申请保全的情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相关资产正常使用,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2.资产受限情况进展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对涉及诉讼保全的受限资产已经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应诉,具体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对用于抵押借款的受限资产,将会积极保持和债权机构进行良好沟通,并根据企业的增资进展逐步降低负债,归还借款。
3.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并于2022年1月12日经过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2022年度预计授信总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额度均不超过230,198.77万元。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业务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未超过公司年度预计授信担保总额度,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度161,190.59万元也未超过公司年度预计授信担保总额度。
5.披露文件显示,你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亚太所,2022年审计机构从亚太所变更为大信所。请你公司:(1)说明连续三年聘请不
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合理性,频繁更换年审机构是否有利于会计师对你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及相关审计工作的开展,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2)说明与亚太所是否对2022年度会计审计事项存在争议或分歧,包括但不限于你公司2021年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是否已消除、对2022年内新增事项及2022年审计意见的相关认定。是否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业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前后任年审会计师是否充分做好审计沟通工作。【回复】
(1)说明连续三年聘请不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合理性,频繁更换年审机构是否有利于会计师对你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及相关审计工作的开展,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从立信所变更为亚太所,是由于立信所已连续十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董事会认为审计机构更换将有利于保持审计独立性和提高审计服务质量,亦是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需要。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认可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亚太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与2020年立信所的审计费用一致。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从亚太所变更为大信所,是从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的综合考虑。经广泛了解、审慎决策后,认为大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资质,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认可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与前两年审计费用一致。
综上,公司管理层与年审机构在年审相关事项前期沟通过程顺畅,不存在分歧,不存在其他导致公司更换年报审计机构的原因或事项;三年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利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已相应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说明与亚太所是否对2022年度会计审计事项存在争议或分歧,包括但不限于你公司2021年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是否已消除、对2022年内新增事项及2022年审计意见的相关认定。是否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业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前后任年审会计师是否充分做好审计沟通工作。
亚太所未对公司开展2022年度预审工作,未派驻相关审计人员进场,亦未执行任何相关的审计程序。因此,公司与亚太所就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事项不存在争议和分歧。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大信所具有充足的审计人力配备。在正式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之前,已经协调亚太所和大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所给亚太所发了书面沟通函,亚太所给予了书面回复,亚太所对公司更换审计机构未提出任何异议。
二、2022年度财务事项
6.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4亿元,同比增长57.28%。其中,农机业务、航空航天飞行器零部件业务收入分别为12.91亿元、8.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80%、48.35%;毛利率分别为29.91%、27.10%,同比分别增长8.33个百分点、7.91个百分点。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0.77亿元,较2021年度实现扭亏为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6亿元,同比增长295.17%。
请你公司:(1)结合行业特点、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收入结构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结合各业务近三年前十大客户、供应商名称及变动情况、业务模式、相关收入确认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等,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以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是否存在确认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营业收入应扣除未扣除事项。(3)你公司期末员工数为1,410人,期初数为1,527人,请说明本报告期人均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2022年第一至第四季度,你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2亿元、4.15亿元、9.02亿元、6.85亿元,2023年第一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61亿元。请说明你公司各季度间营业收入规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2022年各季度大幅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5)结合各业务的毛利率变动、销售平均价格变动、收入成本构成及确认时点、销售采购信用政策等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结合行业特点、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收入结构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2022年度公司实现收入21.44亿元,较2021年度增长57.28%。其中:农机板块实现收入12.91亿元,同比增长63.80%;航空航天板块实现收入8.53亿元,同比增长48.35%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板块 | 2022年营业收入 | 2021年营业收入 | 同比增长(%) |
农机板块 | 129,068.13 | 78,797.57 | 63.80 |
航空航天板块 | 85,297.96 | 57,496.90 | 48.35 |
合计 | 214,366.09 | 136,294.47 | 57.28 |
1.农机板块
(1)农机行业特点
农机行业的发展主要受农业生产周期、宏观经济周期、相关产业政策周期和粮食价格波动的影响,因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2)农机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家对农机行业的支持力度逐渐增强,产业政策对农机消费起到正向刺激作用。农业机械装备已列入202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纲要》中第三篇“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中第八章“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中专栏4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发展领域。远景刚要明确提出开发智能性大马力拖拉机、精量(免耕)播种机、喷杆喷雾机、开沟施肥机、高效联合收割机、果蔬采收机、等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农业机械装备在十四五期间将进入新的高质量发展阶段。《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对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推动了我国农机装备水平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也明确了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具体目标。 近三年出台的中国农业机械行业相关政策如下: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1年 2月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 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发能力,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
2021年 3月 | 两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刚要》 | 加大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应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5% |
2021年 3月 |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 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4个小类172个品目。在补贴资金方面着力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 |
2021年 5月 | 农业农村部 | 《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 | 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农资、农机、农艺、技术、信息、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和服务主体,以科技创新为主动力、提供全程专业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
发布时间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1年 7月 | 农业农村部 | 《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 要按照资源共享、填平补齐的要求,把盘活存量设施、装备、技术、人才及各类主体作为重点,探素建设多种类型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更大范围的服务资源整合。 |
2021年 1月 | 农业农村部 | 《“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 到2025年,农机装备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效果,农机对农业绿色发展支撑明显增强。机械化与信息化、智能化进一步融合。 |
1月 | 农业农村部 | 《“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 | 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立足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目标要求,开展主要农作物、特经作物装备及关键部件研发创制,支撑引领现代农业生产少人化和智能化。 |
2022年 2月 | 国务院 | 《“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 加强农机装备薄弱环节研发,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应用,打造农机装备一流企业和知名品障。推进粮食作物和战略性经济作物育、耕、种,管、收、运、贮等薄弱环节先进农机装备研制。 |
2月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 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全面梳理短板弱项,加强农机装备工程化协同攻关,加快大马力机模、丘陵山区和设施园艺小型机械、高端智能机械研发制造并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予以长期稳定支持。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油菜籽收获等农机,推广大型复合智能农机。推动新生产农机排放标准升级。 |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3)内部因素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的全面产品、技术、服务领先战略为指导,完善了成本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创新工作体系、人才培养体系、高效快捷的服务响应体系的五大业务体系,提升了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从生产管理的降本提质、销售管理的新点开发和回款考核、技术质量管理的新品研发和品质管控、采购管理的保品质、降成本、控交期等多领域、多途径全面推进,促成公司盈利持续增长。
(4)外部因素
2020年国内玉米市场,由于东北地区受台风影响导致上市时间延期,以及生猪产能持续恢复,消费需求旺盛,推动我国玉米价格持续上涨。2021年受玉米价格高涨因素影响,我国农户种植热情高涨,种植面积较上年有所增长。根据数据,2021年中国玉米种植面积达4332万公顷,同比增长206万公顷,增长近5%。2021年中国玉米种植面积增长5%,单产有所下降,因而2021年中国玉米产量为2.726亿吨,同比增长4.6%。根据农村农业部数据显示,2020年11月,我国玉米价格为1.29元/斤。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就玉米进出口状况而言,受整体国内玉米需求上涨需求,玉米价格居高不上,整体进口量在2020-2021年持续上涨,根据数据,2021年1-12月份全年累计进口量在2835.70万吨,同比2020年增长151.08%。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下半年整体价格持续上涨,10月起我国玉米进口量大幅度下降;就出口状况而言,2021年1-12月份中国玉米累计出口量在0.55万吨,同比2020年增长为230.03%。
2021-2022年度国内小麦价格高位上涨,小麦对玉米饲用消费替代的预期调减,而生猪存栏仍处高位,玉米饲用消费呈稳中趋增态势,预计国内玉米价格将高位运行。
国际方面,俄乌冲突仍在持续,将会持续影响乌克兰的玉米生产和出口,进而增加全球玉米贸易的不确定性,预计国际玉米价格高位震荡。
(5)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农机板块营业收入与同行业公司对比的相关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同行业公司 | 股票代码 | 营业收入 | 同比增长(%) |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一拖股份 | 601038 | 1,245,547 | 920,914 | 35.25 |
大连重工 | 002204 | 1,035,737 | 910,879 | 13.71 |
兰石重装 | 603169 | 498,033 | 403,706 | 23.37 |
吉峰科技 | 300022 | 270,772 | 238,606 | 13.48 |
行业平均 | 762,522 | 618,526 | 23.28 | |
公司 | 300159 | 128,725 | 78,464 | 64.06 |
报告期公司农机板块营业收入的增长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2022年
度受到发动机排放由国III向国IV过渡导致市场需求量前移,以及国家提出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导致玉米种植面积扩大的双重影响,公司玉米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辣椒收获机等农用机械产品销量同比大幅提高,农机板块在2022年度实现了较好的收益。
(6)增长持续性
公司玉米收获机产品在全国市场占有率由2021年的6%提升至2022年8.7%,提高了2.7个百分点,产销量位居全国第六位。其中:5行及以上大型玉米收获机全国市占率从2021年的26%提升至2022年31%,提高了5个百分点,全国产销量位居前列;辣椒收获机填补国内同类产品空白,市场占有率85%以上。在北方市场4YZB-8B-8BS-8C-8CS及4YZB-5A-5AS-5B-5BS系列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在市场占有率及品牌口碑均保持上涨趋势,中原市场4YZB-4E及4YZB-4C-6A自走式玉米收获机销量有较大的增长。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玉米作为我国第一大粮食作物,预计2023年种植面积会有一定的提升。同时公司在原有玉米机收获机系列基础上,改进升级了4YZB-4E及4YZB-4C-6A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新研制并推出了大型茎穗兼收玉米机收获机、种子-鲜食玉米收获机以及大型智能型玉米籽粒收获机,预计在中原市场及部分细分领域产销量将有部分提升。
由于2022年发动机排放由国III向国IV过渡,市场需求量前移,且同行业厂家产品在二手机市场存在部分国III机型,或将对2023年国IV产品形成一定的冲击。
综上,公司农机板块2022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包括外部经济环境的持续改善、内部企业生存环境的稳定,以及公司营销策略的不断升级。在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市场研发和营销,积极拓展产业链,加强技术创新,同时注重品质和服务的提升,以确保公司不断增长和发展。
2.航空航天板块
(1)军工行业特点
公司军工板块业务主要受公司服务的型号装备的年度订单数量影响,公司参与型号装备数量较多,不同型号装备所处订货周期阶段不同。2022年,公司参与的部分型号订单需求增长量较大,是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同样原因,2023年一季度部分型号因改型等原因订单需求有所调整,所以公司的收入变化完全符合公司配套的装备型号总体订单量的变化。
(2)军工外部经营环境
基于当期国际形势以及我国国防装备发展情况,我国正处于航空航天装备升级换代的景
气周期。根据2019年7月国防部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披露,我国军费中装备费的占比持续提升。装备费比重的提高,体现在装备迭代的要求和装备数量的提升,刺激了军工制造领域需求。从航空航天装备制造行业角度看,新一代装备趋于成熟并进入批产列装,供需共振推动行业景气上升且仍处于长周期增长阶段。
具体来看,军用航空发动机的进口替代趋势明显,自主研发能力持续增强带动相关配套需求不断增长。航天市场方面,随着新型武器装备的快速放量和“实战化训练”的消耗加剧,配套需求稳定增长。
(3)内部经营
公司航空航天板块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历经十多年的科研创新,已成为国内航空、航发、航天、船舶、核电等各主机厂的重要供应商,客户范围不断扩大。并且经过多年的投资建设和潜心研发,公司加强建设了全工序加工这一差异化竞争能力,已成为同行业民营企业中客户范围较广、参与装备型号较多、涉及工艺链价值链较长、产能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
(4)收入结构
2022年公司收入的客户占比有所变化,主要受装备型号订单需求量的影响,公司在该部分型号的配套占比较高,业绩拉动明显。除此之外,在增量加大的型号中,公司提供的是相对高附加值高毛利的组件产品,此类收入占比有明显提升,进而拉高整体毛利率。因此,公司毛利率增长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5)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2022年,受装备订单需求大幅增加的推动,航空航天制造产业需求增量较大,同行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广联航空、派克新材、三角防务、航宇科技、中航重机等相对普遍性的获得较大量的订单增长,公司航空航天板块营业收入的增长与行业需求变化一致。公司航空航天板块营业收入与同行业公司对比的相关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同行业公司 | 股票代码 | 营业收入 | 同比增长(%) |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广联航空 | 300900 | 66,364 | 23,740 | 179.55 |
派克新材 | 605123 | 278,198 | 173,335 | 60.50 |
三角防务 | 300775 | 187,649 | 117,234 | 60.06 |
航宇科技 | 688239 | 145,400 | 95,978 | 51.49 |
中航重机 | 600765 | 1,056,969 | 878,990 | 20.25 |
行业平均 | 346,916 | 257,855 | 74.37 |
同行业公司
同行业公司 | 股票代码 | 营业收入 | 同比增长(%) |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公司 | 300159 | 77,643 | 49,727 | 56.14 |
报告期公司航空航天板块营业收入的增长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基本一致。综上,在全球国防军费快速扩张的背景下,我国国防军费开支将保持相对稳定增长的态势,公司参与的部分型号订单需求增长量较大,且该部分订单属相对高附加值高毛利产品。因此,2022年度公司航空航天板块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提升明显,符合行业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短周期来看,可能出现公司配套的主要装备型号订单具有周期性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业绩表现。长期来看,公司所处行业具有长周期、稳增长的特性,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2)结合各业务近三年前十大客户、供应商名称及变动情况、业务模式、相关收入确认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等,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以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是否存在确认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营业收入应扣除未扣除事项。
1.农机板块
(1)前十大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所属年度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余额 | 备注 |
1 | 2022年度 | K1 | 9,336.40 | 8,661.41 | -169.89 | 预收账款 |
2 | 2022年度 | E1 | 5,829.80 | 5,629.80 | 0.00 | |
3 | 2022年度 | B1 | 5,005.50 | 5,007.16 | 0.72 | |
4 | 2022年度 | N1 | 4,548.50 | 4,209.26 | 339.24 | |
5 | 2022年度 | F1 | 4,238.95 | 4,215.11 | 0.00 | |
6 | 2022年度 | D1 | 3,457.20 | 3,160.97 | 0.00 | |
7 | 2022年度 | I1 | 3,204.85 | 2,764.20 | 0.00 | |
8 | 2022年度 | A1 | 2,767.00 | 2,767.00 | 0.00 | |
9 | 2022年度 | O1 | 2,764.08 | 2,550.92 | 115.16 | |
10 | 2022年度 | P1 | 2,665.40 | 2,640.35 | -4.75 | 预收账款 |
合计 | 43,817.68 | 41,606.18 | 280.48 |
序号 | 所属年度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余额 | 备注 |
1 | 2021年度 | K1 | 6,075.17 | 6,920.05 | -844.88 | 预收账款 |
序号
序号 | 所属年度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余额 | 备注 |
2 | 2021年度 | E1 | 4,334.00 | 4,750.90 | -200.00 | 预收账款 |
3 | 2021年度 | B1 | 4,228.20 | 4,184.52 | 2.38 | |
4 | 2021年度 | H1 | 2,945.00 | 3,049.52 | 0.00 | |
5 | 2021年度 | F1 | 2,383.30 | 2,521.52 | -23.84 | 预收账款 |
6 | 2021年度 | L1 | 1,964.20 | 2,063.40 | -100.00 | 预收账款 |
7 | 2021年度 | M1 | 1,918.80 | 1,998.80 | -80.00 | 预收账款 |
8 | 2021年度 | I1 | 1,869.00 | 2,665.90 | -440.65 | 预收账款 |
9 | 2021年度 | D1 | 1,771.70 | 2,554.93 | -296.23 | 预收账款 |
10 | 2021年度 | C1 | 1,615.70 | 1,577.74 | 41.16 | |
合计 | 合计 | 29,105.07 | 32,287.28 | -1,942.06 |
序号 | 所属年度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余额 | 备注 |
1 | 2020年度 | A1 | 2,592.13 | 2,586.70 | 15.19 | |
2 | 2020年度 | B1 | 2,118.40 | 2,165.41 | -41.30 | 预收账款 |
3 | 2020年度 | C1 | 1,656.00 | 1,610.70 | 3.20 | |
4 | 2020年度 | D1 | 1,623.50 | 1,456.80 | 487.00 | |
5 | 2020年度 | E1 | 1,547.80 | 1,330.90 | 216.90 | |
6 | 2020年度 | F1 | 1,496.60 | 1,752.31 | 114.38 | |
7 | 2020年度 | G1 | 1,377.80 | 1,182.74 | 168.31 | |
8 | 2020年度 | H1 | 1,277.70 | 1,158.09 | 104.52 | |
9 | 2020年度 | I1 | 1,150.90 | 797.85 | 356.25 | |
10 | 2020年度 | J1 | 1,006.50 | 997.97 | 8.53 | |
合计 | 合计 | 15,847.33 | 15,039.47 | 1,432.98 |
如上表所示,近三年公司农机板块的客户较为稳定。客户N1、O1、P1为公司2022年度新增客户;客户K1为公司2021年度新增客户;客户A1为公司2020年度新增客户;客户E1、B1、F1、D1、I1为公司常年客户,近三年一直有合作关系,近三年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备注 |
1 | E1 | 5,829.80 | 4,334.00 | 1,547.80 | 常年合作客户 |
2 | B1 | 5,005.50 | 4,228.20 | 2,118.40 | 常年合作客户 |
3 | F1 | 4,238.95 | 2,383.30 | 1,496.60 | 常年合作客户 |
4 | D1 | 3,457.20 | 1,771.70 | 1,623.50 | 常年合作客户 |
5 | I1 | 3,204.85 | 1,869.00 | 1,150.90 | 常年合作客户 |
公司的农机业务采用自主研发、自主加工与外购、外协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生产经营,并统一进行装配的生产模式,即自主加工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零部件,通过外购和外协定制完成其余零部件,最后由公司统一进行整机装配和调试,并通过与经销商合作的方式向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公司对于农机板块的收入确认政策为: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已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验收合格后在交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公司取得交接验收单及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该政策一贯执行,没有发生变更。结合农机板块近三年的客户回款情况,公司对于农机板块的收入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
(2)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公司农机板块近三年十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备注 |
1 |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8,634.44 | 2,202.42 | 1,717.25 | |
2 | 南昌江铃集团协和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3,743.67 | 3,295.77 | 1,264.05 | |
3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2,748.28 | 6,916.73 | 1,805.35 | |
4 | 吉林省亿润贸易有限公司 | 2,279.78 | 2,282.88 | ||
5 | 新疆西北永安贸易有限公司 | 2,153.79 | 2,868.48 | 1,629.79 | |
6 | 余姚市舜泰工贸有限公司 | 2,006.33 | 2,152.44 | 1,032.43 | |
7 | 北京伟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52.24 | 新增供应商 | ||
8 | 乌鲁木齐亿彪腾辉商贸有限公司 | 1,510.56 | 1,808.33 | 787.19 | |
9 | 沈阳唐盛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 1,411.45 | 新增供应商 | ||
10 | 盐城驰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388.41 | 474.29 | ||
11 | 上海傲明实业有限公司 | 2,420.59 | 671.82 | ||
12 | 新疆利圣辉贸易有限公司 | 2,362.88 | 721.62 | ||
13 | 洛阳开创车桥有限公司 | 1,463.73 | |||
14 | 建湖县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508.82 | |||
合计 | 27,528.95 | 27,774.25 | 10,612.61 |
供应商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江铃集团协和传动技术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西北永安贸易有限公司、余姚市舜泰工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亿彪腾辉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常年供应商;北京伟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唐盛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2022年度新增供应商。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
2.航空航天板块
(1)前十大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所属年度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余额 | 备注 |
序号
序号 | 所属年度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余额 | 备注 |
1 | 2022年度 | C2 | 40,712.78 | 27,321.23 | 26,775.70 | 常年客户 |
2 | 2022年度 | D2 | 6,424.49 | 4,746.60 | 5,341.94 | 常年客户 |
3 | 2022年度 | B2 | 5,658.13 | 4,224.02 | 2,169.27 | 常年客户 |
4 | 2022年度 | A2 | 5,376.03 | 5,208.24 | 18,121.28 | 常年客户 |
5 | 2022年度 | K2 | 4,149.11 | 4,512.52 | 877.31 | |
6 | 2022年度 | O2 | 2,517.32 | 868.90 | 1,998.17 | 新增客户 |
7 | 2022年度 | J2 | 1,016.83 | 1,070.05 | 645.07 | |
8 | 2022年度 | F2 | 987.97 | 681.33 | 3,848.79 | 常年客户 |
9 | 2022年度 | P2 | 918.05 | 6.00 | 653.28 | 新增客户 |
10 | 2022年度 | G2 | 863.45 | 23.35 | 3,000.14 | 常年客户 |
合计 | 68,624.16 | 48,662.24 | 63,430.95 |
序号 | 所属年度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余额 | 备注 |
1 | 2021年度 | C2 | 8,727.03 | 11,453.29 | 8,091.49 | 常年客户 |
2 | 2021年度 | B2 | 8,072.15 | 9,122.90 | 0 | 常年客户 |
3 | 2021年度 | A2 | 6,936.92 | 7,303.52 | 17,254.61 | 常年客户 |
4 | 2021年度 | K2 | 4,085.99 | 4,996.06 | 701.34 | |
5 | 2021年度 | D2 | 3,817.80 | 4,250.32 | 2,828.87 | 常年客户 |
6 | 2021年度 | G2 | 2,737.40 | 2,138.63 | 2,047.79 | 常年客户 |
7 | 2021年度 | L2 | 1,797.39 | 5,513.17 | 420.80 | |
8 | 2021年度 | M2 | 1,494.10 | 844.17 | 168.83 | |
9 | 2021年度 | F2 | 1,288.13 | 3.26 | 3,413.71 | 常年客户 |
10 | 2021年度 | N2 | 760.97 | 846.18 | 148.46 | |
合计 | 39,717.88 | 46,471.50 | 35,075.90 |
序号 | 所属年度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余额 | 备注 |
1 | 2020年度 | A2 | 7,402.72 | 3,488.33 | 16,719.40 | 常年客户 |
2 | 2020年度 | B2 | 6,753.62 | 9,831.36 | 1.37 | 常年客户 |
3 | 2020年度 | C2 | 6,393.90 | 5,575.03 | 9,683.25 | 常年客户 |
4 | 2020年度 | D2 | 2,935.47 | 2,255.52 | 2,765.08 | 常年客户 |
5 | 2020年度 | E2 | 2,313.90 | 4,675.62 | 8.73 | |
6 | 2020年度 | F2 | 2,297.05 | 4,084.37 | 1,961.39 | 常年客户 |
7 | 2020年度 | G2 | 1,982.60 | 1,635.04 | 1,093.24 | 常年客户 |
8 | 2020年度 | H2 | 1,547.70 | 1,789.58 | -74.70 | |
9 | 2020年度 | I2 | 1,262.36 | 3,055.40 | 1,265.07 | |
10 | 2020年度 | J2 | 1,073.14 | 1,660.58 | 4.71 | |
合计 | 33,962.46 | 38,050.83 | 33,427.54 |
如上表所示,近三年公司航空航天板块的客户较为稳定。客户O2、P2为公司2022年度新增客户;客户K2为公司2021年度新增客户;客户C2、D2、B2、A2、F2、G2为公司常年客户,近三年一直有合作关系,近三年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备注 |
1 | C2 | 40,712.78 | 8,727.03 | 6,393.90 | 常年合作客户 |
2 | D2 | 6,424.49 | 3,817.80 | 2,935.47 | 常年合作客户 |
3 | B2 | 5,658.13 | 8,072.15 | 6,753.62 | 常年合作客户 |
4 | A2 | 5,376.03 | 6,936.92 | 7,402.72 | 常年合作客户 |
5 | F2 | 987.97 | 1,288.13 | 2,297.05 | 常年合作客户 |
6 | G2 | 863.45 | 2,737.40 | 1,982.60 | 常年合作客户 |
公司航空航天客户主要是军用飞机主机厂、民用客机分承制厂、航空发动机制造厂以及科研院所。主要为客户所提供飞机结构零部件、发动机零件以及航天结构件制造。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按客户来料及交付进度要求组织生产,产品制造完工后向客户交付产品。
公司对于航空航天板块的收入确认政策为: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内未提出异议,或者客户经验收并在验收单据上签字盖章确认后(验收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接单、产品结算单等),公司确认收入。该政策一贯执行,没有发生变更。结合航空航天板块近三年的客户回款情况,公司对于航空航天板块的收入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
(2)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供应商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557.62 | 11,211.99 | 1,919.12 |
江西昌柘伟业航空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4,105.61 | ||
江西东齐航空装备有限公司 | 2,917.10 | 852.80 | |
宝鸡市鑫盛伟业稀有金属有限公司 | 1,403.31 | 1,498.43 | 609.76 |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1,285.57 | 3,221.76 | |
贵州安吉华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96.00 | ||
景德镇顺捷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922.31 | ||
北京市众鼎发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 893.69 | ||
北京汇科恒源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 722.64 | ||
河北赛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708.91 | ||
宝鸡市中宇稀有金属有限公司 | 2,119.23 | 665.98 | |
景德镇国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25.82 | ||
北京航瀛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784.52 | 589.47 |
供应商
供应商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铝镁材销售分公司 | 720.52 | ||
北京吉保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699.62 | ||
陕西中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560.71 | ||
沈阳天航鑫众合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460.67 | ||
涿州市泰瑞科技有限公司 | 1,362.54 | ||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铝镁材销售分公司 | 1,197.24 | ||
德阳鑫锐科技有限公司 | 712.32 | ||
什邡市祥宇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 693.87 | ||
西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636.80 | ||
合计 | 21,512.76 | 22,795.40 | 9,847.77 |
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为航空铝合金、钛合金、不锈钢、镍基高温合金、高强度钢等,因所用材料为特殊型号,具有领域专用性、订制化特点。公司的采购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对于传统的来料加工业务(客户提供生产加工所需原材料),公司自行采购的主要为各种刀具、工装夹具、切削液、导轨油等低值易耗品和相关辅料;对于公司自行备料组织生产的业务,生产所需原材料及辅料由公司自行采购。公司通过对供应商的资质、质量、价格、服务的评测,建立了供应商库。每年公司会根据订单情况向供应商进行询价,经过比选后,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因业务需要公司重新开发了部分新的供应商,主要是因为公司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资金状况紧张,从而只能选择有一定赊销政策的供应商优先合作。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
(3)你公司期末员工数为1,410人,期初数为1,527人,请说明本报告期人均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末收入及人员同比变动表:
板块 | 营业收入(万元) | 人数(人) |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同比(%)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同比(%) | |
农机板块 | 129,068.13 | 78,797.57 | 63.80 | 513 | 442 | 16.06 |
航空航天板块 | 85,297.96 | 57,496.90 | 48.35 | 897 | 1085 | -17.33 |
合计 | 214,366.09 | 136,294.47 | 57.28 | 1410 | 1527 | -7.66 |
如上表所示,农机板块人员同比增加16.06%,航空航天板块人员同比减少17.33%,人员减少主要来自于航空航天板块。
农机板块人均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其次是人力资源边
际效益凸显,使得人均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航空航天板块人员减少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对持续亏损且后续订单不饱和的子公司进行关停或合并至其他子公司,裁减人员47人;二是公司组织架构合并减员,管理人员和二线后勤保障部门共减员112人,均不涉及销售、操作、技术等人员;其余人员减少属于自动离职的人员流动,人员自动离职率2.7%,符合企业经营正常范围。目前公司核心人员稳定,并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2022年度,在公司增收减员的策略下,原有业务人均营业收入得到显著的提升,有效解决了人工成本过高问题。2022年度,公司军工订单较多,公司为了完成订单交付,将低附加值的前端工序委托外部单位,因此人均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4)2022年第一至第四季度,你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2亿元、4.15亿元、9.02亿元、6.85亿元,2023年第一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61亿元。请说明你公司各季度间营业收入规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2022年各季度大幅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根据农机板块和航空航天板块的行业特点,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因此上半年投产生产,下半年交付。因此下半年的收入比上半年收入增长较多。公司航空航天板块一季度收入同比下降75.6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业绩虚增事项导致部分客户暂时性减少订单,二是由于客户产品升级换代和装备迭代导致年度排产计划和订单节奏调整,从而导致一季度订单下降,制造生产周期顺延推后。管理层正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获取重点客户的更多订单。同时,公司将对部分工艺进行优化升级,提高生产组织能力,逐步提升公司设备利用率,控制生产成本,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争取在新一代装备制造的订单释放中继续保持重要供应商位置。公司农机板块一季度收入同比下降4.56%,主要是由于2022年一季度在国家提出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背景下,玉米种植面积扩大,且受到发动机排放由国III向国IV过渡过程中,市场需求量前移,使2022年一季度收入增长较快。2023年一季度回归正常。公司农机板块在全国市场占有率连续三年一直稳步提升,公司重点将在产品技术升级、产品质量等多方面进行加速、提升,计划在未来三年内持续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对收入确认的一贯政策进行收入的确认,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5)结合各业务的毛利率变动、销售平均价格变动、收入成本构成及确认时点、销售采购信用政策等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1.毛利率
(1)整体毛利的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类别 | 本期收入 | 收入占比 (%) | 本期成本 | 毛利率(%) | ||
本期 | 上期 | 变动 | ||||
一、主营业务小计 | 210,843.28 | 98.36 | 151,568.85 | 28.11 | 20.50 | 7.61 |
二、其他业务小计 | 3,522.81 | 1.64 | 1,083.03 | 69.26 | 25.70 | 43.55 |
合计 | 214,366.09 | 100.00 | 152,651.88 | 28.79 | 20.57 | 8.22 |
如上表所示,2022年度,公司整体毛利28.79%,较2021年度增加了8.22个百分点,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较上年增加7.61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的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类别 | 本期收入 | 收入占比 (%) | 本期成本 | 毛利率(%) | ||
本期 | 上期 | 变动 | ||||
农牧及农副产品加工机械 | 128,724.89 | 61.05 | 90,470.02 | 29.72 | 21.59 | 8.13 |
航空航天飞行器零部件 | 77,643.05 | 36.83 | 57,039.46 | 26.54 | 19.16 | 6.83 |
批发与零售贸易 | 4,352.98 | 2.06 | 3,949.03 | 9.28 | 16.86 | -7.58 |
其他 | 122.36 | 0.06 | 110.34 | 67.26 | 26.57 | 40.69 |
合计 | 210,843.28 | 100.00 | 151,568.85 | 28.79 | 20.57 | 8.22 |
如上表所示,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农牧及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机产品)和航空航天飞行器零部件(军工产品)收入为公司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占总体主营业务收入97.88%;其中农机产品收入占比61.05%,2022年度毛利率较上年增加8.13个百分点;军工产品占比36.83%,2022年度毛利率较上年增加6.83个百分点。农机板块毛利率增长主要是公司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导致产品价升量增所致;航空航天板块增长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参与完成了需求量较大的某型号高毛利产品的订单交付,致使收入增长大于成本增长。
2.销售平均价格变动情况
(1)农机产品量价分析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变动额 | 变动率(%) |
销售数量(台) | 4,240 | 2,847 | 1,393 | 48.93 |
平均销售单价(元/台) | 304,405.97 | 276,774.06 | 27,631.91 | 9.98 |
如上表所示,2022年度农机产品销量比2021年度增加1,393台,增长比例48.93%;同时,公司农机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由2021年度的27.68万元/台增长至30.44万元/台,平
均每台产品价格上涨2.76万元,涨幅比例为9.98%。在价量同时上涨的情况下,农机产品的毛利大幅上升。
(2)航空航天产品量价分析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变动额 | 变动率(%) |
销售数量(件、套) | 351,814 | 179,215 | 172,599 | 96.31 |
平均销售单价(元/件、套) | 2,424.52 | 3,208.26 | -783.74 | -24.43 |
如上表所示,2022年度军工产品销量比2021年度大幅增长,增长比例达到96.31%;由于军工产品订单中包含众多零部件产品,每张订单中包含的零部件产品不一致,零件的大小对产品价格影响较大,因此产品的平均单价不具有可比性。
3.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农机产品 | 航空航天产品 | ||||||
本期 | 占比 (%) | 上期 | 占比 (%) | 本期 | 占比 (%) | 上期 | 占比 (%) | |
材料 | 57,760.42 | 63.84 | 39,156.87 | 63.37 | 19,612.16 | 31.54 | 13,748.60 | 29.59 |
人工 | 5,097.96 | 5.63 | 3,487.29 | 5.64 | 7,810.04 | 12.56 | 5,287.57 | 11.38 |
折旧 | 1,904.98 | 2.11 | 1,568.08 | 2.54 | 14,631.39 | 23.53 | 11,834.30 | 25.47 |
外协 | 20,960.29 | 23.17 | 14,338.01 | 23.20 | 12,666.44 | 20.37 | 10,073.32 | 21.68 |
其他 | 4,746.38 | 5.25 | 3,246.79 | 5.25 | 7,461.82 | 12.00 | 5,519.88 | 11.88 |
合计 | 90,470.03 | 100.00 | 61,797.03 | 100.00 | 62,181.85 | 100.00 | 46,463.67 | 100.00 |
如上表所示,2022年度,公司农机产品成本主要由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设备折旧和外协费用组成,各要素占比比较稳定,由于公司农机产品销量的增长,单位产品承担的固定成本减少,因此单位平均成本小幅下降,公司毛利上涨。公司军工产品成本主要由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设备折旧和外协费用构成,由于公司军工产品产量及销量的大幅增长,单位产品承担的固定成本减少,因此单位平均成本大幅下降,公司毛利上涨。
4.收入确认时点及信用政策
(1)农机板块
公司对于农机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为: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已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验收合格后在交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公司取得交接验收单及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销售信用政策方面,原则上公司对于经销商的订单,一般是在收到经销商预付的全部
货款后再进行发货。但对于优质的经销商,公司会给与其一定的信用额度。
(2)航空航天板块
公司对于航空航天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为: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内未提出异议,或者客户经验收并在验收单据上签字盖章确认后(验收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接单、产品结算单等),公司确认收入。销售信用政策方面,公司在航空航天飞行器零部件业务领域相对处于弱势。受航空航天行业惯例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回款周期平均为12个月左右。综上,公司农机业务及军工业务的收入确认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一贯执行,2022年度未发生变化,同时公司信用政策在2022年度未发生改变。
5.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表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 214,366.09 | 136,294.48 | 57.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8,606.74 | 7,333.56 | 290.08 |
净利润 | 6,559.19 | -28,336.72 | 123.15 |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净利润实现由亏转盈,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增长,增长的趋势与2022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增长的趋势一致。
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① | 6,559.19 | -28,336.72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1,722.64 | -322.26 |
资产减值准备 | 7,033.99 | 10,814.8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11,721.51 | 16,701.6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83.70 | 743.10 |
无形资产摊销 | 896.04 | 850.7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0.23 | 187.7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7.05 | 771.4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42 | 100.0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923.43 | 12,986.6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9.06 | -441.09 |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47.75 | 428.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0.35 | -116.0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786.21 | -10,187.4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520.83 | 11,823.9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089.61 | -8,765.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② | 28,606.74 | 7,239.06 |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差异=①-② | -22,047.55 | -35,575.78 |
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27、4.35,公司业务和主要客户较为稳定,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没有明显变化,应收账款余额随收入的增长稳定增长,按年度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有所增长。公司农机业务比较分散,为控制风险公司较多采用预收款的销售方式,军工业务的客户虽然根据行业特点回款周期较长,但客户普遍规模较大,信誉较高,回款情况良好,因此公司整体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信用账期匹配。公司主要实行订单式生产,已建立了较为稳定的采购渠道,可以较好的按照生产进度控制原材料的采购数量,以保持存货周转率在一个较高水平。
2021及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大于净利润,主要原因是公司净利润受成本中折旧及摊销及财务费用影响较大;同时2022年度公司通过①加大回款催收力度,积极与客户沟通前期回款;②加强销售人员激励政策,货款回收和绩效挂钩管理,极大的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③设立项目专项跟踪机制,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驻厂代表为一体的回收负责体制,派人驻点跟催,任务分解至组,责任落实到人;④控股股东协调多渠道支持等一系列措施的刺激下,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增长明显。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利润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7.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1.71亿元,同比增长30.01%,期末计提坏账准备949.8万元。你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商业承兑票据为1.08亿元。请你公司说明前十大应收票据出票人、票据余额、交易背景、贴现或背书情况、你公司进行票据贴现及背书的资金用途、承兑人信誉及履约能力、到期日、是否附带追索权、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存在逾期情形、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公司前十大应收票据总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兑人
承兑人 | 票据种类 | 金额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11,248.68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1,900.3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航空支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1,516.00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805.50 |
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370.8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 |
合计 | 16,341.39 |
(2)公司前十大应收票据明细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兑人 | 票据种类 | 出票日 | 到期日 | 票面金额 | 状态 | 是否追索权 | 是否符合终止确认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9/30 | 2023/3/28 | 141.55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9/30 | 2023/3/28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9/30 | 2023/3/28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0/26 | 2023/1/26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0/26 | 2023/1/26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0/26 | 2023/1/26 | 73.99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0/26 | 2023/1/26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3 | 2023/3/15 | 423.14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7 | 2023/3/16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3/28 | 2,0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6/27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3/28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3/28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6/27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6/27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3/28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6/27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3/28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3/28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6/27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6/27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3/28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承兑人
承兑人 | 票据种类 | 出票日 | 到期日 | 票面金额 | 状态 | 是否追索权 | 是否符合终止确认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6/27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3/28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6/27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30 | 2023/3/28 | 500.00 | 背书 | 是 | 否 |
C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7 | 2023/3/21 | 6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36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持有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50.00 | 持有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K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7/1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航空支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12/29 | 2023/6/29 | 1,516.0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6/23 | 2023/1/5 | 61.0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7/7 | 2023/1/13 | 61.00 | 持有 | 是 | 否 |
承兑人
承兑人 | 票据种类 | 出票日 | 到期日 | 票面金额 | 状态 | 是否追索权 | 是否符合终止确认 |
齐哈尔分行 |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7/14 | 2023/2/2 | 30.5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8/18 | 2023/2/24 | 55.0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9/8 | 2023/3/17 | 50.0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9/8 | 2023/3/17 | 50.0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9/8 | 2023/3/17 | 57.0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9/8 | 2023/3/17 | 50.0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9/8 | 2023/3/17 | 50.0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9/15 | 2023/3/24 | 50.0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9/15 | 2023/3/24 | 21.0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9/15 | 2023/3/24 | 50.0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9/15 | 2023/3/24 | 50.0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9/15 | 2023/3/24 | 50.0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9/22 | 2023/3/31 | 60.00 | 持有 | 是 | 否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9/22 | 2023/3/31 | 60.00 | 持有 | 是 | 否 |
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8/17 | 2023/2/17 | 100.00 | 持有 | 是 | 否 |
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8/17 | 2023/2/17 | 100.00 | 持有 | 是 | 否 |
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8/17 | 2023/2/17 | 70.85 | 持有 | 是 | 否 |
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8/17 | 2023/2/17 | 100.00 | 持有 | 是 | 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7/19 | 2023/1/19 | 100.00 | 持有 | 是 | 否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10/20 | 2023/4/20 | 100.00 | 背书 | 是 | 是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9/29 | 2023/3/27 | 100.00 | 背书 | 是 | 否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9/21 | 2023/3/21 | 100.00 | 背书 | 是 | 是 |
承兑人
承兑人 | 票据种类 | 出票日 | 到期日 | 票面金额 | 状态 | 是否追索权 | 是否符合终止确认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8/25 | 2023/2/25 | 100.00 | 背书 | 是 | 是 |
报告期内,公司对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是按承兑人的信用等级来区分是否终止确认。对于票据承兑人是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A股上市银行),因为其具有较高的信用,票据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因此将已背书或已贴现的票据予以终止确认;对于信用等级一般的承兑人,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除A股上市银行以外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已背书或已贴现时不予终止确认,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综上,公司对于应收票据背书或贴现的会计处理系根据票据承兑人信用等级来区分是否终止确认,会计处理正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票据均为公司收取的货款,公司进行票据贴现或背书主要是经营性付款,上述承兑人信誉及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关联方,不存在逾期情形。
8.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66亿元、1.24亿元、0.97亿元,较期初分别增长100.00%、增长29.15%、增长543.15%。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1.71亿元、0.15亿元,预付账款未计提减值准备。其中,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为31.72%。请你公司:(1)结合应收账款历史坏账损失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同行业公司计提比例等,说明应收账款按账龄划分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应收账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及其关联关系、交易时间、交易背景及内容、账期、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等,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较以往年度大幅增长的原因,对相关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3)结合业务模式和结算周期等因素,说明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应收账款是否存在较大的不可回收风险,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谨慎,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回款措施及实施效果。(4)说明前五名预付款项形成的背景、交易对象是否为公司关联方、采购内容、预付比例、约定结算期限、截止目前款项结转情况等,是否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5)补充说明发生大额其他应收款的原因、金额、账龄、截至目前的回款、是否逾期等情况,是否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相关资金是否
最终流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是否存在回收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1)结合应收账款历史坏账损失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同行业公司计提比例等,说明应收账款按账龄划分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1.历史坏账损失率
账龄 | 农机板块历史损失率(%) | 航空航天板块历史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7.67 | 2.55 |
1-2年 | 31.68 | 9.12 |
2-3年 | 50.99 | 19.82 |
3-4年 | 74.61 | 48.38 |
4-5年 | 100.00 | 73.12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2.应收账款周转率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4.35 | 4.27 | 2.11 |
3.同行业计提比例
(1)农机板块
公司名称 | 股票代码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大连重工 | 002204 | 3% | 5% | 20% | 30% | 50% | 70% |
一拖股份 | 601038 | 2.10% | 48.26% | 67.62% | 99.56% | 99.56% | 99.56% |
兰石重装 | 603169 | 2.40% | 8.91% | 17.23% | 34.58% | 71.71% | 100.00% |
吉峰科技 | 300022 | 1% | 7.50% | 15% | 30% | 50% | 80% |
行业平均 | 2% | 17% | 30% | 49% | 68% | 87% | |
公司 | 300159 | 10% | 32% | 54% | 100% | 100% | 100% |
注:公司农机板块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系根据公司农机业务历年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率制定。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农机业务的坏账计提政策更谨慎。
(2)航空航天板块
公司名称 | 股票代码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广联航空 | 300900 | 5% | 10% | 20% | 50% | 80% | 100% |
三角防务 | 300775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航宇科技 | 688239 | 5% | 10% | 30% | 50% | 70% | 100%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股票代码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中航重机 | 600765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行业平均 | 5% | 10% | 28% | 50% | 78% | 100% | |
公司 | 300159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注:公司航空航天板块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系根据公司军工业务历年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率制定。公司军工业务的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无明显偏差。根据各业务板块的历史坏账损失率,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以往经验和判断最终确定2022年末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例,表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合理谨慎。因此,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 2022 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和合理性。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应收账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及其关联关系、交易时间、交易背景及内容、账期、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等,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较以往年度大幅增长的原因,对相关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应收账款清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客户 名称 | 期末余额 | 交易背景及内容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 以上 | 截至回函日的回款 |
1 | C2 | 22,458.58 | 航天产品结构件 | 22,458.58 | 10,026.11 | |||||
2 | A2 | 18,169.28 | 航空产品结构件 | 11,729.56 | 6,439.72 | 2,134.80 | ||||
3 | D2 | 5,341.94 | 航空产品结构件 | 5,341.94 | 2,008.38 | |||||
4 | F2 | 3,848.79 | 航天产品结构件 | 1,339.66 | 962.36 | 1,546.77 | ||||
5 | G2 | 3,100.01 | 发动机结构件 | 975.70 | 2,124.31 | |||||
6 | O2 | 1,998.17 | 航空产品结构件 | 1,975.67 | 22.50 | |||||
7 | Q1 | 1,253.78 | 玉米机等农机产品 | 356.00 | 897.78 | |||||
8 | E2 | 967.49 | 航空产品结构件 | 967.49 | ||||||
9 | K2 | 960.51 | 发动机结构件 | 175.97 | 701.34 | 83.2 | ||||
10 | R1 | 797.76 | 玉米机等农机产品 | 797.76 | ||||||
合计 | 58,896.31 | 44,964.57 | 10,227.73 | 1,652.47 | 356.00 | 1,695.54 | 14,169.29 |
公司应收账款较以往年度大幅增长是因为本报告期收入增加。根据各业务板块的历史坏账损失率,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以往经验和判断最终确定2022年末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计提充分。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结合业务模式和结算周期等因素,说明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应收账款是否存在较大的不可回收风险,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谨慎,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回款措施及实施效果。
1.农机板块业务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自主加工与外购、外协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生产经营,并统一进行装配的生产模式,即自主加工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零部件,通过外购和外协定制完成其余零部件,最后由公司统一进行整机装配和调试,并通过与经销商合作的方式向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公司对于农机业务的销售原则上为经销商全款发货,对于优质的经销商公司才会给与一定的信用额度。
2.航空航天板块业务模式
主要是在零部件预研和试制阶段全面参与客户的研发试制,从而在相关零部件定型批产阶段迅速获得批产订单。公司设有专门的市场开发及市场维护队伍,报告期内针对不同的目标客户逐一对接。销售订单类型包括预研订单、试制订单及批产订单。主要客户均来源于航空航天飞行器零部件业务,受航空航天行业惯例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回款周期平均为12个月左右。
报告期内,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为32%,主要为航空航天板块业务的应收账款。由于公司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市场地位以及军工产品交付结算过程特殊,决定了公司航空航天业务的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符合行业业务模式和行业结算模式,与行业同一类型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应收账款客户主要是国有企业,客户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欠款单位信用良好且履约能力较强,相关应收账款不存在较大的不可回收风险,根据上述(1)(2)问的回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谨慎的。
公司报告期内采取了一系列回款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大回款催收力度,积极与客户沟通前期回款;二是加强销售人员激励政策,货款回收和绩效挂钩管理,极大的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三是设立项目专项跟踪机制,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驻厂代表为一体的回收负责体制,派人驻点跟催,任务分解至组,责任落实到人;四是通过控股股东协调多渠道多资源等等一系列回款措施。
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可以看出实施效果较好,公司将继续强化以
上有效措施,建立完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制定合理的应收账款回收策略,建立应收账款回收分级制度,改进应收账款回收程序,整体提高企业的应收账款回收率。
(4)说明前五名预付款项形成的背景、交易对象是否为公司关联方、采购内容、预付比例、约定结算期限、截止目前款项结转情况等,是否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预付账款的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期末余额 | 采购内容 | 预付比例 (%) | 约定结算期限 | 截至目前 款项结转情况 |
1 | 南昌江铃集团协和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2,256.09 | 前桥总成 | 100.00 | 2023-3-31 | 已完成 |
2 | 吉林省和润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964.62 | 钢材 | 50.00 | 2023-3-31 | 已完成 |
3 | 温岭市明华齿轮有限公司 | 878.72 | 变速箱总成 | 50.00 | 2023-3-31 | 已完成 |
4 | 吉林省亿润贸易有限公司 | 770.56 | 钢材 | 50.00 | 2023-4-30 | 已完成 |
5 | 北京伟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34.43 | 行走马达 | 50.00 | 2023-3-31 | 已完成 |
合计 | 5,604.42 |
上述单位主要是农机板块的预付款项,主要是年末为了次年的生产计划储备生产所用的原材料而预付的款项,有效保证了公司农机板块2023年的生产进度。目前上述预付款已经结转完毕。
公司与上述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5)补充说明发生大额其他应收款的原因、金额、账龄、截至目前的回款、是否逾期等情况,是否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相关资金是否最终流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是否存在回收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9,744.09万元,较期初1,515.06万元增加8,229.03万元。其中大额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5,291.91万元设备转让款,以及应收“成都市吉泽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1,000.00万元项目合作预付款。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其他应收款-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账面余额为5,291.91万元,款项性质为公司设备处置款,账龄1-2年,已计提坏账准备529.19万元(计提比例10%)。
该款项系公司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为盘活低效资产,提高资产变现能力,将部分闲置的生产加工及附属设备出售给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2020年12 月31日,公司与中建材签订一揽子协议,以17,515.00万元的作价向其出售公司闲置进口设
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对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合同总价款60%的设备转让款,设备使用权已转移至中建材。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导致国外设备供应商未能前往国内及时进行设备调试,致使设备不能正常交接运转,因此对方未支付合同约定尾款。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完善相关后续交接手续,争取早日收取款项。
2.其他应收款-成都市吉泽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成都市吉泽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账面余额为1,000.00万元,款项性质为项目合作预付款,账龄1年以内,已计提坏账准备50万元(计提比例5%)。该款项系公司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与成都市吉泽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吉泽亚)联合,对某物理研究院某项目进行合作开发,因吉泽亚早期有参与过目标项目研制,对于甲方技术要求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和相同项目实施经验,考虑到目标项目产出批量较大,时间较紧迫,与对方进行项目合作,能达到快速研制,快速批产,快速交付的目的,缩小目标项目因为初期研发需要投入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在项目执行期间,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导致此项目延迟招标,整个项目预计延至2023年下半年进行。上述其他应收款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存在逾期情况。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相关资金未流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不存在回收风险。
9.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2.74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12亿元。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67亿元,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0.71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各业务存货主要内容、存放地点、存货状态、库龄、对应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跌价准备测试过程等,说明产品是否存在积压、滞销情形。(2)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大额转回或转销的具体原因,如存在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报告期转回的,请你公司结合转回的确定依据、与计提时测算的差异,说明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3)2020年至2022年,你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期末余额分别为28,736万元、21,963万元、5,869万元,占存货期末总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2.34%、39.82%、21.44%,你公司解释发出商品期末余额减少的原因为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请结合与你公司历史上存货结构对比情况、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报告期末发出商品占存货比例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结合各业务存货主要内容、存放地点、存货状态、库龄、对应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跌价准备测试过程等,说明产品是否存在积压、滞销情形。
1.农机板块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货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7,487.37 | 2,507.53 | 4,979.84 |
其中:过期原材料 | 2,507.53 | 2,507.53 | |
在用原材料 | 4,979.84 | 4,979.84 |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849.29 | 849.29 | |
库存商品(产成品) | 3,733.15 | 2,083.81 | 1,649.34 |
其他 | 1,008.63 | 74.11 | 934.52 |
合计 | 13,078.44 | 4,665.44 | 8,412.99 |
农机业务一般是根据订单量安排生产,公司对原材料中存在的不能满足升级换代后的生产条件且将来不可再用的物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库存商品中存在的以前年度生产的未销售商品与现行市场价有明显差异且将来不具备价格恢复条件的存货,公司就价格差异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2. 航空航天板块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货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2,984.91 | 1,859.66 | 1,125.25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2,529.79 | 1,350.26 | 1,179.53 |
库存商品(产成品) | 2,840.91 | 684.07 | 2,156.84 |
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 70.40 | 21.34 | 49.06 |
发出商品 | 5,868.82 | 2,660.04 | 3,208.78 |
合计 | 14,294.83 | 6,575.37 | 7,719.46 |
军工业务为订单定制生产模式,特点是产品发货后需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验收,同时由于目前资金紧张状况导致军工业务的部分产能利用率下降和产品单位固定成本较高,由此造成部分产品的单位成本高于售价的情况,因此对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及在产品按照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价格与成本之间的差额计提了相应的跌价准备。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对账龄超过1年的化工类原材料、账龄超过3年的其他原材料,在扣除残值之后计提了跌价准备。
(2)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大额转回或转销的具体原因,如存在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报告期转回的,请你公司结合转回的确定依据、与计提时测算的差异,说明
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是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的转销,也叫做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指的是存货在出售或者领用时,随着存货的结转,按照其成本和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一起结转。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大额转销主要是按照预计售价计提跌价的存货已经销售,随着存货的结转,其成本和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一起结转出去,故存货跌价准备转销。
(3)2020年至2022年,你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期末余额分别为28,736万元、21,963万元、5,869万元,占存货期末总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2.34%、39.82%、21.44%,你公司解释发出商品期末余额减少的原因为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请结合与你公司历史上存货结构对比情况、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报告期末发出商品占存货比例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货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期末余额 | 占比(%) | 期末余额 | 占比(%) | 期末余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10,472.29 | 38.26 | 11,985.80 | 21.73 | 6,691.37 | 14.88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3,379.08 | 12.34 | 13,194.26 | 23.92 | 9,757.57 | 21.70 |
库存商品(产成品) | 6,574.06 | 24.02 | 6,498.44 | 11.78 | 7,970.79 | 17.72 |
发出商品 | 5,868.82 | 21.44 | 21,963.02 | 39.82 | 16,903.06 | 37.59 |
周转材料 | 70.39 | 0.26 | 73.95 | 0.13 | 86.88 | 0.19 |
其他 | 1,008.63 | 3.68 | 1,444.01 | 2.62 | 3,562.39 | 7.92 |
合计 | 27,373.27 | 100.00 | 55,159.48 | 100.00 | 44,972.06 | 100.00 |
注:因公司2015-2019年度涉嫌业绩虚构,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0372021071号)。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并进行了自查以及必要的内部核查。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上表中有关2020年的数据,系公司更正后的财务数据。
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农机、航空航天飞行器零部件及航空航天新材料。公司对于农机产品销售,系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公司已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验收合格后在交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本公司取得交接验收单及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公司对于航空航天飞行器零部件加工及航空航天新材料销售,系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内未提出异议,或者客户经验收并在验收单据上签字盖章确认后
(验收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接单、产品结算单等),本公司确认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内部管理考核机制,在签订合同或订单时明确相关的验收时间,同时在产品交付客户后,项目负责人抓紧和客户对账并取得相关验收凭据,有效缩短了以往的验收周期,使得发出商品满足以上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因此发出商品占存货比例下降,并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10.你公司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1.83亿元,同比增长7.58%,占总资产比例为35.86%。其中,机器设备的期末余额为7.66亿元,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64.72%。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上下游需求、公司在手订单、产能增长情况、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机器设备数量变化以及近三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固定资产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所处行业竞争情况以及期末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等,说明你公司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而未计提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结合行业上下游需求、公司在手订单、产能增长情况、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机器设备数量变化以及近三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固定资产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近三年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269,840.24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14,454.86万元,增长率5.66%;较2021年末增加17,020.09万元,同比增长6.73%。公司近三年固定资产投资总体变动不大,其中:2021年度固定资产原值同比减少系公司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所致、2022年度固定资产原值同比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的“航空航天特种工艺生产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公司近三年固定资产原值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2年同比变动率(%) | 2021年同比变动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59,851.44 | 49,652.38 | 48,873.70 | 20.54 | 1.59 |
机器设备 | 204,938.82 | 197,281.54 | 200,655.42 | 3.88 | -1.68 |
运输设备 | 1,943.29 | 2,003.13 | 1,985.18 | -2.99 | 0.9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106.69 | 3,883.10 | 3,871.08 | -19.99 | 0.31 |
合计 | 269,840.24 | 252,820.15 | 255,385.38 | 6.73 | -1.00 |
2.2022年度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公司2022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上年末增加17,020.09万元,主要是在建工程转固增加固定资产原值21,100.61万元、购置增加固定资产原值700.94万元、固定资产处置减少固定资产原值4,781,46万元。2022年度公司固定资产原值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期初余额 | 49,652.38 | 197,281.54 | 2,003.13 | 3,883.10 | 252,820.15 |
本期增加金额 | 10,438.83 | 11,679.84 | 82.91 | -400.03 | 21,801.55 |
其中:购置 | 115.06 | 447.60 | 82.91 | 55.37 | 700.94 |
在建工程转入 | 10,323.77 | 10,775.06 | 1.78 | 21,100.61 | |
重分类 | 457.18 | -457.18 | |||
本期减少金额 | 239.77 | 4,022.56 | 142.75 | 376.38 | 4,781.46 |
其中:处置或报废 | 239.77 | 4,022.56 | 142.75 | 376.38 | 4,781.46 |
期末余额 | 59,851.44 | 204,938.82 | 1,943.29 | 3,106.69 | 269,840.24 |
3.在建工程详细情况
航空航天特种工艺生产线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切实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提出的战略发展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2017年5月-2021年12月。项目内容为:航空航天特种工艺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57.74亩,建筑面积27,553.16平方米,配备污水处理站1,889.69平方米、锅炉房648.40平方米、空压站488.32平方米。布设航空航天零部件特种工艺生产线11条,包括6米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6米荧光渗透检测生产线1条、镀锌/隔生产线1条、镀镍/铬生产线1条、航天部件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发蓝/磷化生产线1条、航天部件减重化铣生产线1条、零部件喷漆生产线1条。该项目于2022年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转固。
(2)结合所处行业竞争情况以及期末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等,说明你公司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而未计提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根据公司设备特点和可获得的资料等,采用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市场价值-处置费用=现行购置价×成新率×有序变现折扣-相关税费-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按各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及其他 | 合计 |
账面原值 | 59,851.44 | 204,938.82 | 1,943.29 | 3,106.69 | 269,840.24 |
累计折旧 | 15,451.46 | 101,516.38 | 1,341.44 | 2,577.76 | 120,887.04 |
减值准备 | 3,963.74 | 26,871.18 | 31.70 | 30,866.62 | |
账面价值 | 40,436.24 | 76,551.26 | 601.85 | 497.23 | 118,086.58 |
公司对2022年末的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主要包括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的主要机器设备和孙公司河北明日宇航的闲置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固定资产原值占2022年末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原值的68.49%,其中四川明日宇航根据重置成本和成新率进行了测算,减值金额为1,440,836.52元,并由中盛华出具了《《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机器设备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3第1118号)。由于公司历史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和2021年末时均进行过减值测试,相关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较为充足,故本报告期减值金额较小。公司其余正常生产经营使用的固定资产均不存在减值迹象。
11.报告期末,你公司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1.63亿元,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软件及其他等。请你公司说明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取得时间、取得方式、涉及的权利义务、初始确认金额及其依据、摊销政策及其依据、是否存在评估增值,如是,请你公司说明评估的依据、测算的方式,相关测算是否谨慎、准确。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无形资产总体情况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特许使用权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各项无形资产的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及账面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期末净值 |
土地使用权 | 18,929.75 | 3,076.08 | 1,443.80 | 14,409.87 |
软件 | 4,321.77 | 2,647.89 | 240.23 | 1,433.65 |
专利权 | 6,703.99 | 2,232.60 | 4,175.86 | 295.53 |
非专利技术 | 384.62 | 239.01 | 10.99 | 134.62 |
特许使用权 | 825.95 | 825.95 |
项目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期末净值 |
合计 | 31,166.08 | 9,021.53 | 5,870.88 | 16,273.67 |
注: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四川明日宇航相关资产组进行了重新评估,并出具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2015-2019年度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2]第1381号)。经评估,四川明日宇航相关无形资产在2016年即已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6,187.34万元。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无形资产减值以及无形资产摊销涉及的差错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2021年,公司处置部分原以计提减值的无形资产,相应转销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减值余额为5,870.88万元。
2.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摊销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 | 直线法 |
专利权 | 5-15 | 直线法 |
非专利技术 | 10 | 直线法 |
软件(一般软件/专用软件) | 5/10 | 直线法 |
3.无形资产具体明细情况
(1)土地使用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位置 | 不动产权证编号 | 购入日期 | 摊销期限 (年) | 原值 | 期末净值 | 取得方式 |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 | 兵(2017)第十二师不动产权第0001464号;第0001769-75号、78-79号、 | 2009.01 | 50 | 1,468.46 | 1,070.07 | 购入 |
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北区)蓝天大道3号 | 川(2018)什邡市不动产权第0000727-28号、31-37号 | 2010.09 | 50 | 2,167.74 | 945.95 | 购入 |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贺兰山街295号 | 兵(2017)第十二师不动产权第0001769号;第0001743、47、49、54-56、63-65、67号 | 2012.08 | 50 | 921.09 | 745.05 | 购入 |
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北区)通惠路8号 | 什国用(2016)第01268号 | 2013.05 | 50 | 615.73 | 282.22 | 购入 |
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北区)通惠路8号 | 川(2020)什邡市不动产权第0022574、576、640、646号 | 2013.05 | 50 | 834.91 | 382.7 | 购入 |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路359号 | 兵(2020)第十二师不动产权第0001465号、475、480-481、501-502号 | 2013.07 | 50 | 1,075.84 | 864.02 | 购入 |
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街 | 吉(2018)松原市不动产权第0002714、716、718、720、722、724号 | 2015.11 | 50 | 3,996.10 | 3,371.26 | 购入 |
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街 | 吉(2020)松原市不动产权第0023823号;第0031332、35、39、42、44、50、52、57号 | 2015.11 | 50 | 5,556.25 | 4,755.99 | 购入 |
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北区)香山路10号 | 什国用(2016)第03424号 | 2016.08 | 50 | 528.43 | 460.61 | 购入 |
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 | 川(2017)什邡市不动产权第 | 2017.07 | 50 | 753.54 | 670.65 | 购入 |
具体位置
具体位置 | 不动产权证编号 | 购入日期 | 摊销期限 (年) | 原值 | 期末净值 | 取得方式 |
区(北区)香山路10号 | 0009123号 | |||||
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北区)香山路10号 | 川(2017)什邡市不动产权第0010923号 | 2017.09 | 50 | 857.62 | 766.14 | 购入 |
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北区)香山路10号 | 川(2017)什邡市不动产权第0010920号 | 2017.09 | 50 | 154.04 | 137.61 | 购入 |
合计 | 18,929.75 | 14,452.27 |
(2)软件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明细 | 购入日期 | 摊销期限 (月) | 原值 | 期末净值 | 取得方式 |
兰光MES制造执行系统 V6.0 | 2018.08 | 120 | 581.20 | 324.50 | 购入 |
自适应加工辅助CAM系统 | 2020.05 | 120 | 320.75 | 232.55 | 购入 |
数控铣削后置处理系统 | 2020.09 | 120 | 283.02 | 216.98 | 购入 |
数控系统模拟仿真工作站 | 2016.03 | 120 | 769.23 | 212.58 | 购入 |
NC-CTC-AVD-5动态高精应用模块52套 | 2016.09 | 120 | 604.44 | 183.40 | 购入 |
97项零件数控程编技术服务 | 2016.02 | 120 | 208.00 | 53.66 | 购入 |
JH-DNC-30远程通讯模块22套 | 2016.09 | 120 | 112.82 | 34.23 | 购入 |
天河CAD软件 | 2021.08 | 120 | 33.75 | 24.19 | 购入 |
保密防护安全系统 | 2022.09 | 60 | 12.86 | 12.01 | 购入 |
CAAIA软件 | 2018.11 | 120 | 69.51 | 11.58 | 购入 |
技术升级服务费 | 2019.12 | 60 | 30.00 | 11.50 | 购入 |
其他办公及专用软件 | 2008-2022 | 60/120 | 1,296.19 | 116.50 | 购入 |
合计 | 4,321.77 | 1,433.68 |
注:其他办公及专用软件共计63项/套,其中已摊销完毕尚在使用的无形资产共40项/套,原值为949.98万元。
(3)专利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明细 | 摊销期限 (月)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取得方式 |
涉及航空发动机结构件制造工艺及方法等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共43项 | 120 | 6,584.71 | 295.52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四川明日宇航取得 |
其他专利及专有技术共22项 | 60/120 | 119.28 | 购入 | |
合计 | 6,703.99 | 295.52 |
综上,2022年度,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评估增值及减值的情况。公司关于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累计摊销的计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2.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5.47亿元;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4.29亿
元。请你公司:(1)结合业务模式和结算模式等,说明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大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如是,请具体说明。(2)补充披露前五大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交易对象的具体情况及交易背景,核实是否为你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1)结合业务模式和结算模式等,说明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大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如是,请具体说明。
农机板块采用自主研发、自主加工与外购、外协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生产经营,并统一进行装配的生产模式,即自主加工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零部件,通过外购和外协定制完成其余零部件,最后由公司统一进行整机装配和调试,并通过与经销商合作的方式向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的业务模式。结算模式一般为预付款、到货付款、完工付款以及质保金形式。
航空航天板块主要为军用飞机主机厂、民用客机分承制厂、航空发动机制造厂以及科研院所提供飞机结构零部件、发动机零件以及航天结构件制造。产品原材料主要为航空铝合金、钛 合金、不锈钢、镍基高温合金、高强度钢等,因所用材料为特殊型号,具有领域专用性、订制化特点。采购主要分为两种模式:第一,传统的来料加工。由客户提供生产加工所需原材料,公司自行采购的主要为各种刀具、工装夹具、切削液、导轨油等低值易耗品和相关辅料;第二,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及客户合作深化,公司一定比例订单生产所需原材料及辅料由公司自行采购。结算模式一般为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公司流程付款,部分材料采购存在预付款。
根据公司业务及结算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逾期情形。
(2)补充披露前五大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交易对象的具体情况及交易背景,核实是否为你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
1.前五大应付账款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性质 | 期末余额 | 是否为前五大供应商 |
1 | 江西东齐航空装备有限公司 | 应付外协加工费 | 3,612.29 | 是 |
2 | 江西昌柘伟业航空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应付外协加工费 | 2,066.28 | 是 |
3 | 江苏宏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购置 | 1,792.24 | 否 |
4 | 江苏优联特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材料款 | 1,622.00 | 否 |
序号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性质 | 期末余额 | 是否为前五大供应商 |
5 |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材料款 | 1,436.99 | 是 |
合计 | 10,529.80 |
上表中,供应商1、2为航空航天板块业务的外部合作单位,主要是部分订单的部分工序需求外包给外部合作单位;供应商3为航空航天板块特种工艺生产线的设备供应商,目前部分生产线调试安装中;供应商4为特种贸易交易合作时间较长的贸易供应商;供应商5为农机板块合作时间较长的的原材料供应商。
上述供应商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其他纠纷。
2.前五大其他应付账款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性质 | 到期时间 | 期末余额 | 是否为前五大供应商 |
1 | 潍坊市盈瑞投资有限公司 | 拆借款及利息 | 2024/1/10 | 13,563.78 | 否 |
2 |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拆借款及利息 | 2022/5/27 | 10,066.00 | 否 |
3 | 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拆借款(无息) | 2024/6/14 | 4,313.91 | 否 |
4 | 四川省朗润亿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拆借款及利息 | 无约定 | 3,363.05 | 否 |
5 | 四川省川佳科技有限公司 | 拆借款及利息 | 无约定 | 1,524.61 | 否 |
合计 | 32,831.35 |
上表中,序号1、2、4、5是公司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因资金紧张向非金融机构进行的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公司和上述单位一直保持良好沟通,没有因为上述借款发生过纠纷,序号2单位与公司的拆借款展期决策条件与前述金融帮扶一致行动方案保持同步,施行不断贷、不单方面简单化提高授信条件、维持现有付息频率不变、不单方面对公司采取司法措施、不对账户和抵押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划等催收行为。在此基础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向其出具了《关于持续支持新研股份纾困发展的函》,目前双方正在积极商讨延展事项,争取早日完成协议签署。后续归还计划:一是通过经营资金逐步归还,二是通过股权融资资金降低债权融资,改善资产负债率。序号3是公司因资金紧张向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单位进行的无息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需要。该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情况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如实披露。
除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上述债权单位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其他纠纷。
13.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交税费金额为1.77亿元,其中应交增值税金额为1.21亿元。请你公司说明应交增值税金额较高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逾期支付的情形,与营业收入规模是否匹配。【回复】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金额较高,一是由于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应交税金随之大幅增加;二是由于公司资金紧张,受内外部环境影响根据相关政策向当地政府和税务机关报告后延期缓交。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14,366.09万元,本报告期新增应交增值税为10,400.74万元,与营业收入规模匹配。
14.报告期末,你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2.89亿元,实际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12.74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830.59%。请你公司:(1)说明担保总额较高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2)结合被担保方的资信情况、偿债能力、反担保措施及有效性等,说明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逾期担保风险;并自查是否对所有对外担保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说明担保总额较高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担保人 | 担保对象 | 担保余额 | 担保期 |
1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1,000.00 | 2015-12-28-2028-12-28 |
2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5,000.00 | 2016-9-28-2030-9-27 |
3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14,035.89 | 2016-8-31-2025-5-27 |
4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15,400.00 | 2019-3-29-2028-3-29 |
5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5,000.00 | 2021-5-31-2025-5-27 |
6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19,925.10 | 2021-5-31-2025-5-27 |
7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16,900.00 | 2022-5-23-2026-5-22 |
8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4,890.00 | 2022-12-16-2026-12-15 |
9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10,000.00 | 2022-3-16-2026-3-15 |
10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4,000.00 | 2022-3-23-2026-3-22 |
11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1,000.00 | 2022-3-29-2026-3-28 |
序号
序号 | 担保人 | 担保对象 | 担保余额 | 担保期 |
12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2,190.00 | 2022-9-29-2026-4-28 |
13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1,993.95 | 2021-6-25-2024-11-26 |
14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10,000.00 | 2020-7-20-2025-5-7 |
15 | 新研股份 | 四川明日宇航 | 1,641.89 | 2019-11-21-2025-9-21 |
16 | 新研股份、四川明日宇航 | 牧神科技 | 3,260.00 | 2022-9-8-2026-9-7 |
17 | 新研股份、四川明日宇航 | 潍坊明日宇航 | 11,198.77 | 2021-6-25-2025-12-31 |
18 | 四川明日宇航 | 潍坊明日宇航 | 1,000.00 | 2021-6-24-2025-12-28 |
19 | 四川明日宇航 | 贵州红湖 | 500.00 | 2022-8-24-2026-8-25 |
合计 | 128,935.60 |
公司报告期内为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主要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和银行续贷展期要求,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定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担保总额并未发生变化,是前期差错更正导致公司净资产降低,故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高。
(2)结合被担保方的资信情况、偿债能力、反担保措施及有效性等,说明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逾期担保风险;并自查是否对所有对外担保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是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进行担保。在四川省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四川明日宇航主要川内6家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按照“企业自救、银行帮扶、政府协调、监管指导”的总体原则,共同签署《明日宇航金融帮扶一致行动方案》协议,对四川明日宇航实施金融帮扶一致行动方案。帮扶期内在符合银行内部授信政策、外部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各债委会成员单位对四川明日宇航施行不断贷、不单方面简单化提高授信条件、维持现有付息频率不变、不单方面对公司采取司法措施、不对账户和抵押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划等催收行为。
公司一直以来与各家债权金融机构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也取得了金融机构的信任,公司能够按期足额偿还银行利息,银行没有将上述担保贷款归为不良贷款、履行全面贷后检查手续,也没有采取发送律师函、保全、冻结、诉讼等措施,银企之间始终维系着债权债务平衡。因此,公司认为,四川明日宇航没有形成实质性违约,也不构成重大风险的可能,且没有因为上述担保贷款事项导致公司资金链恶化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因此不存在逾期担保风险,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公司目前对外担保仅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融资担保事项,未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具体审议程序如下:
序号 | 董事会 | 股东会 | 对应金额(万元) | ||
披露事项 | 披露时间 | 披露事项 | 披露时间 |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 2021年12月28日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2年1月12日 | 230,198.77 |
2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债务展期担保的公告 | 2022年1月17日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2年2月8日 | 10,000.00 |
3 |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2022年9月6日 |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3,260.00 |
综上所述,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5.你公司管理费用中折旧费2022年度发生额为2,385万元,去年为5,516万元,请说明折旧费大幅下降的原因。
【回复】
2022年度,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费用为2,384.92万元,较2021年度5,515.65万元减少3,130.73万元。具体原因如下:
1.执行财政部2022年年报通知的影响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四部委于2022年12月26日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财会[2022]32号)(以下简称年报工作通知),企业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在停工停产期间继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企业因需求不足而停产或因事故而停工检修等,相关生产设备应当继续计提折旧,并计入营业成本。
公司严格按照年报工作通知的要求,将部分闲置资产的折旧计入营业成本,由此导致2022年度管理费用中的折旧费用较上期减少2500万元。
2.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折旧计提更加合理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调整了部分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变更前后折旧年限具体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 | 本次变更情况 | |
变更前(年) | 变更后(年) | ||
房屋建筑物 | 20-30 | 20-30 | 部分变更 |
机器设备 | 5-10 | 5-15 | 部分变更 |
运输设备 | 8 | 8 | 不变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3-5 | 3-5 | 不变 |
因此会计估计变更导致2022年度管理费用中的折旧费用较上期减少630万元。
16.你公司因2019至2021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你公司:(1)结合前述问题回复,核查说明你公司是否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2)逐项自查是否存在本所《上市规则》第10.3.1条和第9.4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存在,请及时补充披露并充分提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结合前述问题回复,核查说明你公司是否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通过自查,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条相关规定中涉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归母净利润扣非前后均为正值,公司不存在第9.4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也符合9.9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鉴于此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2)逐项自查是否存在本所《上市规则》第10.3.1条和第9.4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是否存在《上市规则》第9.4条情形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4规定,上市公司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了对比。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 | 上市规则 | 公司说明 | 是否影响 |
1 |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被冻结账户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无影响 |
2 | 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 被冻结账户非主要银行账户 | 无影响 |
3 |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 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 无影响 |
4 | 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 不适用 | 无影响 |
5 | 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 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 无影响 |
6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2022年报被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报告,但公司不存在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的情形 | 无影响 |
综上,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4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是否存在《上市规则》第10.3.1条情形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了对比。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 | 上市规则 | 公司说明 | 是否影响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营业收入大于1亿元。 | 无影响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 无影响 |
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 无影响 |
4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 不适用 | 无影响 |
综上,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7.2022年末,你公司净资产余额为15,523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你公司亏损5,977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你公司净资产余额为9,551万元。请结合你公司当前及预计未来一段时间经营情况及行业前景,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因亏损导致净资产为负的可能,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1.行业前景
公司两大业务板块航空航天和农机均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产业。
航空航天板块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历经十多年的科研创新,已成为国内航空、航发、航天、船舶、核电等各主机厂的重要供应商,客户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公司已成为同行业民营企业中客户范围较广、参与装备型号较多、涉及工艺链价值链较长、产能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与行业内相关军品零部件制造配套的民营企业相比,在技术、研发、设备能力、资质、
客户范围、参与装备的型号种类、规模等基础能力和资源方面都有着较为深厚的积累和相对优势,行业定位和发展脉胳也与国家大力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的政策需求相契合,一是因应国家战略及强军备战的需要,军工制造业整体景气度上升,推动行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二是业务协作配套趋势进一步加深,给具有较好产业基础的民营配套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会。当前公司发展的重点在于如何在既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更好地依托主机厂业务发展“强身健体”,拓展业务和深耕发展。农机板块子公司牧神科技自 2021 年被授予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国家批准的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专注于玉米收获机专业化研发、精细化制造、不断开发适宜的新产品,研制的产品通过不断的技术迭代升级,持续保持了行业领先水平,成为我国自主品牌大型收获机械的代表企业之一。“十四五”期间将围绕“提质、增效、降耗、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技术创新,重点突破农机装备关键作业环节及关键装置的智能化技术研究,全面实现对现有农机装备的技术升级。培育并组建新疆农机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建立农机装备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立新疆农机国四发动机排放检测实验室等。
2.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航空航天板块一季度收入同比下降75.66%,主要是由于客户产品升级换代和装备迭代导致年度排产计划和订单节奏调整,从而导致一季度订单下降,制造生产周期顺延推后,管理层正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获取重点客户的更多订单;对部分工艺进行优化升级,提高生产组织能力,逐步提升公司设备利用率,控制生产成本,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争取在新一代装备制造的订单释放中继续保持重要供应商位置。公司农机板块一季度收入同比下降4.56%,主要是由于2022 年一季度在国家提出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背景下,玉米种植面积扩大,且受到发动机排放由国 III 造成国 IV 过渡过程中,市场需求量前移,使2022年一季度收入增长较快,2023年一季度回归正常。农机板块在全国在全国市场占有率连续三年一直稳步提升,公司重点将在产品技术升级、产品质量等多方面进行加速、提升,计划在未来三年内持续扩大产品占有率。综上,随着历史遗留问题出清,公司正逐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发挥竞争优势,提升管理水平,管理层和董事会对未来充满希望和信心,争取在2023年取得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公司暂不存在因亏损导致净资产为负的可能,如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及时披露公告,并根据
规则进行风险提示。公司资产减值计提充分,并且充分考虑了担保、诉讼、账户冻结、资产受限等情况,目前不存在因亏损导致净资产为负的可能。公司2021年年末更正后净资产余额为12,320.38万元、2022年末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余额为15,523万元、2023年一季度未经审计净资产余额为9,551万元,始终处于较低水平,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避免净资产为负的可能性。(1)优化财务结构。公司已向金融机构债权人申请降息,从而降低财务费用,控制财务风险,避免净资产为负的可能。(2)加强现金流管理。公司将加强现金流管理的措施,进一步提高管控资金使用和风险预警措施,避免因现金流趋紧间接提高公司费用支出。(3)强化风险管理机制。公司将加强对关键风险的预警与应对,有效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经营和市场风险对公司的影响,保障企业净资产的安全。(4)继续深耕主营业务。公司计划在主营业务范围内增加新客户,扩大收入来源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净资产的水平。同时将通过研发创新,创造经营收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特此回复。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