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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王典洪)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王典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了12次董事会,参加了3次股东大会。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

时间会议届次独立意见内容意见类型
2019年1月14日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3月26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18 年度对外担保、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2019 年度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方案、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节余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会计政策变更、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4月8日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对与华中科技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书和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5月14日

2019年5月14日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对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6年14日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8月1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9月15日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对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同意
2019年10月14日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10年24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11月15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11月2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薪酬与考核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建设。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定期报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高管聘任、公司内控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四、现场调查情况

任期内,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强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任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利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正、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任期内,本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专业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0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签名:

王典洪

2020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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