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20-062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
(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
(3)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4)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
(5)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6)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
(7)“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除上述项目调整外,本集团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格式调整,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集团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主要变化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526,634,420.80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526,634,420.80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102,585,507.67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48,359,310.32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54,226,197.35 |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523,358,285.34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523,358,285.34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49,656,891.22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49,656,891.2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4,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4,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16,315,555.8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16,315,555.88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10,000,070.73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10,000,070.73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29,103,147.61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14,145,573.93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4,957,573.68 |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308,102,813.43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308,102,813.43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53,947,399.54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53,947,399.5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4,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4,000,000.00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16,315,555.8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16,315,555.88 |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应收票据 | 102,585,507.67 | |||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 54,226,197.35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48,359,310.32 | |||
应收账款 | 523,358,285.34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523,358,285.34 | |||
其他应收款 | 49,656,891.22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49,656,891.2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6,315,555.88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16,315,555.88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4,000,000.00 | |||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4,000,000.00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4,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从应收票据转入 | 54,226,197.35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54,226,197.35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应收票据 | 29,103,147.61 | |||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 14,957,573.68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14,145,573.93 | |||
应收账款 | 308,102,813.43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308,102,813.43 | |||
其他应收款 | 53,947,399.54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53,947,399.5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6,315,555.88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16,315,555.88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4,000,000.00 | |||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4,000,000.00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4,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从应收票据转入 | 14,957,573.68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14,957,573.68 |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计量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 130,348,154.59 | 130,348,154.59 |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22,787,406.59 | 22,787,406.5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015,137.50 | 8,015,137.50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计量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 93,729,161.26 | 93,729,161.26 |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20,203,424.98 | 20,203,424.9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8,015,137.50 | 8,015,137.50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