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吉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