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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8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完成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雷曼 JLC3,期权代码:03647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情况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首次授予日:2021年9月22日;

4、行权价格:10.00元/股;

5、激励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激励对象248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万份)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获授股票期权约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1左剑铭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5.002.38%0.07%
2张琰财务总监20.001.90%0.06%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246人)1,005.3095.72%2.88%
合计(248人)1,050.30100.00%3.01%

注: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6、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期间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首次授予的股票第三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6.55%;
第二个行权期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32.04%;
第三个行权期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4.16%。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中(C)、合格(D)和不合格(E)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S)S≥9090>S≥8080>S≥7070>S≥60S<60
评价标准优秀(A)良好(B)中(C)合格(D)不合格(E)
标准系数1.00.90.80.6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中、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审议情况

1、2021年9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1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9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 股票期权简称及期权代码

1、期权简称:雷曼JLC3;

2、期权代码:036471;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年10月28日。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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