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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19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 04 月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先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凡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孟凡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元)                                 58,160,108.36            40,944,370.25                      42.0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6,554,451.28             3,823,587.38                      71.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778,301.39             7,818,765.30                       -0.5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985                        0.1                      -1.5%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5                       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5                       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9%                    0.59%                        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95%                    0.49%                       0.46%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07,466,952.76           695,722,906.15                       1.6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664,164,888.37           657,610,437.09                          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8.4072                       8.32                     1.05%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419.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49,071.7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395.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1,330.48
合计                                                                    297,766.0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公司面料产能方面,在应对客户多样性需求时,可能出现生产资源局部超配或短缺的矛盾,对总体产
能的释放将产生影响;遮阳成品方面,国内市场在响应国家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方面可能速度不一,对新
推出的外遮阳产品和一体化节能窗成品接受度需要一定的培育期,也会导致公司成品板块生产资源出现闲
置的风险。
      2、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劳务用工群体向中西部回流,熟练技工供应紧张且伴随薪酬上涨,对公司面料产能和新增成品板
块产能的技工供给产生影响,预计具备熟练技能的工种岗位的需求紧张程度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公司海
外客户国别范围继续扩大,能熟悉并适应不同区域市场的销售人才需求也日趋紧张,特别是发展所需的终
端销售、区域常驻型人才的需求;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和绩效考核的深化及管理人员的“淘劣选优”,必然出
现高素质管理人才补充和培养的较大需求,上述这三个方面都对公司人力资源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公司整体人工成本也面临加大的压力。
      3、外汇风险
      风险主要来源于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波动,本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受“QE退出、人民币国际化
等”复杂因素影响波动较大,公司应对汇率变动的避险手段仍然有限,无法完全消除其对业绩波动的影响。
特别是如果发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短期剧烈升值,可能对短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资金风险
      公司前期募集资金已基本投放完毕,公司重点建设和发展的“300万平米一体化节能窗”成品项目还存在
一定的资金缺口,在当前创业板再融资渠道尚显单一及国内信贷形势紧张的情况下,融资及时性和融资成
本抬高方面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5、政策风险
      节能行业发展普遍具有一定的“政策主导、法规驱动”特性,按照遮阳节能产业在欧美发达市场的发展
规律,结合国内政策导向,公司率先对外遮阳成品和一体化节能窗进行了技术储备和产能准备。虽然按照
政策规划的进度和预测的市场规模,公司产能将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但不排除政策推进缓慢、标准变
更的情况下出现产能闲置和产品失败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63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卢先锋         境内自然人      45.87%        36,240,088        27,180,066        质押         36,000,000
      励正          境内自然人       3.67%        2,900,000
     徐佩飞         境内自然人       3.67%        2,900,000          2,175,000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卢亚群            境内自然人          1.9%            1,500,000          1,125,000
葛洲坝集团财务
                         国有法人           1.01%             8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郭剑             境内自然人         0.51%             400,000           400,000
       鲍红耀            境内自然人         0.43%             338,000
       郎海涛            境内自然人         0.38%             300,000
       陈如明            境内自然人         0.38%             300,000
       林国建            境内自然人         0.35%             275,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卢先锋                                       9,060,022                      人民币普通股      9,060,022
                  励正                                       2,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0,000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葛洲坝财务有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限公司
                徐佩飞                                        7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725,000
                卢亚群                                        3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75,000
                鲍红耀                                        338,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8,000
                郎海涛                                        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
                陈如明                                        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
                林国建                                        2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5,000
                王赶群                                        253,753                       人民币普通股         253,75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徐佩飞系卢先锋先生的配偶,卢亚群系卢先锋先生的妹妹。
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卢先锋            35,860,000        8,965,000             0            26,895,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3
卢先锋(增持)               0                                285,066           285,066      高管锁定股
       徐佩飞             2,900,000        725,000               0              2,175,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3
       卢亚群             1,500,000        375,000               0              1,125,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3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郭剑      300,000         0        100,000          400,000      高管锁定股       2014-8-9
桑维苗    126,562         0          0              126,562      高管锁定股       2014-8-9
卢成坤    100,000      25,000        0              75,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3
王玉华    75,000          0         5,000           80,000       高管锁定股       2014-8-9
王英民    56,250          0          0              56,250       高管锁定股       2014-8-9
潘祥江    75,000        7,500        0              67,5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
顾伟祖    100,000      25,000        0              75,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3
                                                               首发前个人限售
肖长江    20,000       20,000        0                0                           2014-1-13
                                                                     股
合计     41,112,812   10,142,500   390,066        31,360,378          --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数下降额为1,390,000.00元,下降比例为77.65%,主要原因是银
行票据背书支付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18,773,384.11元,上升比例为30.84%,主要原因是本
报告期销售额增加,且其中信用结算占比上升所致。
    (3)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4,722,931.16元,上升比例为100.46%,主要原因是预
付设备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4)报告期末,预收账款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5,323,537.76元,上升比例为111.20%,主要原因是预
收货款增加,而排产供货紧张所致。
    (5)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数下降额为1,442,921.46元,下降比例为39.67%,主要原因是本
期税金上缴额增加所致。
2、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17,215,738.11元,上升比例为42.05%,
主要原因是本期外销额增长以及结算汇率有利变动所致。
    (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成本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10,645,100.27元,上升比例为34.90%,
主要原因是随本期营业收入增长而增长所致。
    (3)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201,600.44元,下降比例为
72.42%,主要原因是本期内销收入下降导致应纳增值税额下降所致。
    (4)年初至本报告期末,销售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455,989.78元,上升比例为41.82%,主
要原因是本期运杂费、参展费用等上升所致。
    (5)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188,741.74元,下降比例为33.34%,主
要原因是本期汇兑收益增长所致。
    (6)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 968,561.35元,上升比例为
3448.36%,主要原因是本期坏账准备计提数上升所致。
    (7)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410,150.17元,下降比例为53.13%,
主要原因是本期政府补助额下降所致。
    (8)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8,252.00元,上升比例为181.64%,
主要原因是本期额外支出上升所致。
    (9)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651,542.75元,上升比例为163.04%,
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及应纳税所得上升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6,546,512.15元,上升比例为
48.08%, 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投资下降导致资金流出额下降所致。
4、主要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2,730,863.90元,上升比
例为71.42%;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0.03元,上升比例为60%。导致本期净利
润上升的原因主要为:产、销规模上升,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带来汇兑收益等。
    (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上升0.4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上升0.4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净利润上升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本报告期,海外市场形势对比去年同时期出现回升,本期出口额同比去年较低的收入基数出现了较大
增长;同时,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贬值,也对收入产生正面影响,上述两方面因素再结合上年度产能区域
调整等带来的产能释放成效,公司实现的收入和净利润额均出现较大上升。
    我们认为,在阳光面料板块,公司凭既有产品优势和持久创新,能持续保持原有市场竞争力;而公司
率先同行启动的由面料向遮阳窗成品拓展的举措,能在业内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并开拓出更广阔的市场
和竞争领域。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策略开展各项工作,在市场、生产、技术
开发、投资建设、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均基本达到预定进度,没有发生影响年度经营计划实现的重大变化因素。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外汇风险
    风险主要来源于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波动,本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增厚了本报告期业绩,但预
计未来人民币汇率受“QE退出、人民币国际化等”复杂因素的影响仍将产生较大波动,不排除发生人民币对
美元汇率短期剧烈升值的可能,对长、短期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为应对汇率变动积极采取了一定的
避险措施,但我们认为手段依然有限。
2、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劳务用工群体向中西部回流,熟练技工供应紧张且伴随薪酬上涨,对公司面料产能和新增成品板
块产能的技工供给产生影响,预计具备熟练技能的工种岗位的需求紧张程度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公司海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外客户国别范围继续扩大,能熟悉并适应不同区域市场的销售人才需求也日趋紧张,特别是发展所需的终
端销售、区域常驻型人才的需求;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和绩效考核的深化及管理人员的“淘劣选优”,必然出
现高素质管理人才补充和培养的较大需求,上述这三个方面都对公司人力资源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公司整体人工成本也面临加大的压力。公司须更积极研究员工激励手段,特别是人力资源经营系统建
设和股权激励方案的推进须加快。
3、资金风险
    公司前期募集资金已基本投放完毕,公司重点建设和发展的“300万平米一体化节能窗”成品项目还存在
一定的资金缺口,在当前创业板再融资渠道尚显单一及国内信贷形势紧张的情况下,融资及时性和融资成
本抬高方面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围绕长、短期资金规划,跟踪再融资政策和信贷政策动向,妥善安
排资金筹措渠道和额度,最大限度降低融资成本。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不适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制人卢先锋先生、股东徐                                                 2011 年 1 月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2011 年 1 月
                       佩飞女士、卢亚群女士、                                                 13 日至 2014 履行完毕
                                                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13 日
                       卢成坤先生、顾伟祖先                                                   年 1 月 13 日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生、肖长江先生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在卢先锋先生
                                                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2011 年 1 月 的任职期间及      承诺得到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制人卢先锋先生                                          13 日          离职半年内,长 严格履行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期有效。
                                                份。
                                                在卢先锋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
                                                                                              在卢先锋先生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
                       股东徐佩飞女士、卢成坤                                  2011 年 1 月 的任职期间及      承诺得到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先生、卢亚群女士                                        13 日          离职半年内,长 严格履行
                                                卢先锋先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期有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时所作承诺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在本人的任职
                                                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顾伟祖先生、肖长江                                  2011 年 1 月 期间及离职半      承诺得到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先生承诺                                                13 日          年内,长期有    严格履行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效。
                                                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11 年 1 月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011 年 1 月
                       员、作为公司上市前其他                                                 13 日至 2012 履行完毕
                                                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13 日
                       自然人股东                                                             年 1 月 13 日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在本人的任职
                                                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11 年 1 月 期间及离职半      承诺得到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员                                                      13 日          年内,长期有    严格履行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效。
                                                份。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卢 \"(1)、本人目前未从事,将来 2010 年 1 月 长期有效              承诺得到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先锋先生                 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 30 日                           严格履行
                         先锋新材料的业务构成竞争的
                         业务,亦不会在任何地方和以任
                         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经
                         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
                         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
                         先锋新材料构成竞争关系的业
                         务。 (2)、对于本人将来可能
                         出现的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
                         业所生产的产品或从事的业务
                         与先锋新材料有竞争或构成竞
                         争的情况,本人承诺在先锋新材
                         料提出要求时,将本人在该等企
                         业中的全部股权或股份优先转
                         让给先锋新材料。本人将尽最大
                         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在
                         公平合理,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
                         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
                         (3)、本人承诺不向业务与先锋
                         新材料及其下属企业(含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或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
                         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
                         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销
                         售渠道、客户信息等秘密。
                         (4)、本人承诺赔偿先锋新材料
                         因本人违反本承诺的任何条款
                         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支
                         出。\"
                         如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 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基本养老、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
                         本医疗五项社会保险,或被要求
                         交纳滞纳金、罚款;或因宁波先
                         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卢                                    2011 年 1 月              承诺得到
                         为其员工补缴 2008 年 1 月 1 日                  长期有效
先锋先生                                                  13 日                     严格履行
                         之前的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五
                         项社会保险或被要求缴纳滞纳
                         金、罚款而造成损失,本人将对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及时、足额的补偿,使宁波
                         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会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因此遭受损失。
                                                        若股份公司及子公司被要求为
                                                        其员工补缴或者被追偿 2009 年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卢 11 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本人 2011 年 1 月                                         承诺得到
                                                                                                                长期有效
                            先锋先生                    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和被追             13 日                                严格履行
                                                        偿的损失,保证股份公司不因此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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