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先锋新材股票代码:300163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姓名:冯立东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六街政府街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冯立东 |
先锋新材、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冯立东本次增持先锋新材100股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冯立东性别:男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身份证号: 21122519720217****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六街政府街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冯立东先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价情况等,以决定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先锋新材23,699,900股股份,占先锋新材总股本的4.999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先锋新材23,700,000股股份,占先锋新材总股本的5.0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0年6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增持先锋新材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2%,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增持日期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增持均价(元) | 交易方式 |
冯立东 | 2020年6月29日 | 100 | 0.00002% | 4.69 | 集中竞价 |
三、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先锋新材23,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中有23,699,900股处于质押状态,剩余100股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于2019年11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先锋新材100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先锋新材股份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冯立东
签署日期: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置备地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8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山下庄村 |
股票简称 | 先锋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16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冯立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3,699,900股 持股比例:4.9999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3,700,000股 持股比例:5.00000% 变动数量:100股 变动比例:0.0000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排除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冯立东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