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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5,754,5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42%)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亚群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22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自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4月12日),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自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3月24日),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的通知,其与一致行动人卢亚群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22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的名称

(1)卢先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卢亚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先锋之胞妹

2. 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卢先锋、卢亚群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15,754,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2%,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卢先锋持有公司112,407,703股,占总股本的23.71%,卢亚群持有公司3,346,875股,占总股本的0.71%。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卢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减持计划

1. 减持原因:解决股东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 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

卢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总数不超过14,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与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等不存在不一致情形。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如本次减持按计划最大额度实施后,卢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将持有公司股份111,823,8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59%,卢先锋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 公司将严格按上述有关规则,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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