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先锋新材股票代码:30016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姓名:卢先锋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国丰街*弄*号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二、一致行动人信息
1、 姓名:徐佩飞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国丰街*弄*号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2、 姓名:卢亚群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马园村*号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3、 姓名:卢成坤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马园村*号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卢先锋 |
一致行动人 | 指 | 卢成坤、徐佩飞、卢亚群 |
先锋新材、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姓名:卢先锋性别:男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身份证号: 33022219700701****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国丰街*弄*号
二、一致行动人信息
1、 姓名:徐佩飞
性别:女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身份证号:33020319730311****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国丰街*弄*号
2、 姓名:卢亚群
性别:女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身份证号:33022219771020****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马园村*号
3、 姓名:卢成坤
性别:男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身份证号:33022219461107****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马园村*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关系说明
卢先锋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佩飞女士为卢先锋先生之配偶,卢亚群女士为卢先锋先生之妹,卢成坤先生为卢先锋先生之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卢先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徐佩飞女士、卢亚群女士、卢成坤先生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卢先锋于2020年12月18日向公司发出告知函,公司于同日公告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卢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亚群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22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本次减持股份在该减持计划范围之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卢先锋 | 合计持有股份 | 57,430,176 | 36.35% | 112,407,703 | 23.7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70,044 | 1.94% | 112,407,703 | 23.7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4,360,132 | 34.41% | 0 | 0.00% | |
徐佩飞 | 合计持有股份 | 5,800,000 | 3.67% | 9,689,300 | 2.0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50,000 | 0.92% | 9,689,300 | 2.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50,000 | 2.75% | 0 | 0.00% | |
卢亚群 | 合计持有股份 | 2,250,000 | 1.42% | 3,143,575 | 0.6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2,500 | 0.36% | 3,143,575 | 0.6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87,500 | 1.06% | 0 | 0.00% | |
卢成坤 | 合计持有股份 | 200,000 | 0.13% | 600,000 | 0.1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000 | 0.03% | 600,000 | 0.1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0,000 | 0.09% | 0 | 0.00% | |
合计 | 65,680,176 | 41.57% | 125,840,578 | 26.55% |
注1: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实施了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15,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0股,共计转增31,600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400万股。详情见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9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注2:卢先锋于2020年6月22日卸任先锋新材董事长一职,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离职后六个月内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股份锁定不得减持。自2020年12月23日解锁。
注3: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于2018年2月2日、2018年12月23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各减持5%股份。
注:4:上表中若出现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之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6月15日至2021年1月12日,卢先锋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达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均价(元) |
卢先锋 | 大宗交易 | 2015-06-15注1 | -2,937,500 | -1.86% | 53.59 |
大宗交易 | 2019-03-01 | -2,250,000 | -0.47% | 3.80 | |
2019-03-04 | -1,620,000 | -0.34% | 3.76 | ||
2019-03-05 | -870,000 | -0.18% | 3.75 | ||
集中竞价 | 2020-02-17 | -2,952,700 | -0.62% | 3.43 |
2020-02-18 | -1,099,000 | -0.23% | 3.46 | ||
2020-03-04 | -424,700 | -0.09% | 3.86 | ||
2020-03-05 | -165,400 | -0.03% | 3.90 | ||
大宗交易 | 2020-03-09 | -1,201,300 | -0.25% | 3.45 | |
2020-03-10 | -3,582,500 | -0.76% | 3.59 | ||
2020-03-11 | -1,418,500 | -0.30% | 3.76 | ||
2020-03-13 | -961,700 | -0.20% | 3.48 | ||
2020-03-17 | -665,000 | -0.14% | 3.56 | ||
2020-03-18 | -467,600 | -0.10% | 3.48 | ||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注2 | 2015-09-28 | +3,665,600 | +0.77% | 8.63 | |
2015-09-30 | +1,074,400 | +0.23% | 7.83 | ||
集中竞价 | 2016-01-11 | +4,739,950 | +1.00% | 9.80 | |
徐佩飞 | 大宗交易 | 2015-06-15注1 | -1,450,000 | -0.92% | 53.59 |
集中竞价 | 2020-03-05 | -98,200 | -0.02% | 3.89 | |
卢亚群 | 大宗交易 | 2015-06-15注1 | -562,500 | -0.36% | 53.59 |
集中竞价 | 2020-05-20 | -80,000 | -0.02% | 3.88 | |
集中竞价 | 2020-05-21 | -370,000 | -0.08% | 3.86 | |
集中竞价 | 2021-01-11 | -99,900 | -0.02% | 3.20 | |
集中竞价 | 2021-01-12 | -103,400 | -0.02% | 3.21 | |
合计 | - | - | - | -5.02% | - |
注1: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实施了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15,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0股,共计转增31,600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400万股。详情见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9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注2: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规定,“在6个月内减持过本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的,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因此卢先锋2015-09-28/2015-09-30的两笔增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注3:上表中若出现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之处,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卢先锋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有87,582,380股处于质押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卢先锋之一致行动人徐佩飞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有9,689,300股处于质押状态。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
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曾在2018年11月9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5%即237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卢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先锋新材股份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卢先锋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置备地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8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山下庄村 | |
股票简称 | 先锋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16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卢先锋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8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股本总数:158,000,000股 持股数量:65,680,176股 持股比例:41.5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股本总数:474,000,000股 持股数量:125,840,578股 持股比例:26.5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变动比例:5.0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卢先锋
日期: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