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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瑞仪器:2021年(1-5月)独董述职报告(汪年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5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汪年俊)作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审慎、认真、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及各自的专业优势,针对公司规范化管理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在2021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对外借款及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对外借款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投弃权票,其他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1、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4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缺席
400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对外借款及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雅安天瑞水务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对外借款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本人投了弃权票,对其他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2021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3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缺席
300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2021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在2021年1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 关于控股子公司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对外借款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2.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对外借款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存在如下情况需仔细审视:1、该PPP项目所需贷款额度巨大,最高额度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项目投资收益周期漫长,因此该PPP项目贷款将显著改变目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且最终的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2、公司之前未有实施类似PPP项目的经验,因此公司在项目建设管理、运营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均面临挑战。

鉴于上述情况,本人难以准确判断实施前述PPP项目对公司的中长期影响是否有利,因此,本人对前述三个议案投出弃权票。

(二)在2021年3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预案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重新与刘召贵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在2021年4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 关于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8.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9.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提取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独立意见

13.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1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5.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除上述独立意见之外,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度审议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两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遵守《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则制度,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研究如下事项:

1、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各子公司内审报告;

2、审议2020年第四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3、召开会议听取内审工作汇报,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

4、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及审计工作计划的落实;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除到公司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查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出差间隙等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与公司管理层、技术研发人员、销售人员等进行面谈,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销售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出差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分析,并用自己专业知识给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建议。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2019年11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班的培训。

七、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2021年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为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进步作出了应有贡献。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 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汪年俊2022年4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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